号: 00315227X/202412-0003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12-17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12-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住建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4年)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4:32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理由或依据) 修订
(修订条款、理由依据)
保留(理由或依据) 失效
1 休宁县城市地下管线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县政府令第2号 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制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自2019年以来已陆续修改公布。《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网(线)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4号)已废止。 \ \ \
2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休政办秘〔2021〕21号 \ \ 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可以继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