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510-0000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10-20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10-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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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万安镇廖山佳苑二期小区业主群解散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16:42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针对来电人是休宁县万安镇廖山佳苑二期小区业主,反映小区业主群在10月18日被开发商解散,认为不合理,望部门尽快核实处理恢复业主群。(匿名)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在小区建立业主群,目前没有政策上的硬性规定,通常情况是物业为了方便服务群众而建立。据了解,该小区原物业(环宇物业)合同到期现已撤出。目前业主委员会还未选举完成,鉴于目前情况,为了维护小区稳定,不影响物业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在由开发商委托第三方人员临时托管小区,社区进行监管,托管自2025年10月1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直至新物业选聘完成。关于业主群可待业委会成立以及新物业公司入驻后,集体决议是否重新建立或选择其他方式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仇多玮,联系电话:0559-751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