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7X/202601-00006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6-01-19
发布机构: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01-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东临溪镇新安郡小区物业装修押金退费问题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09:49 信息来源: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针对来电人是休宁县东临溪镇新安郡小区的业主,反映房屋装修时向物业缴纳了3000元保证金,1月10日前往物业办公室办理装修押金退费,装修已接近尾声,物业已受理其退款业务,物业以其未缴纳2026年1月至3月的物业费为由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认为不合理,其表示该物业即将撤离,现要求尽快给予其退还装修押金。

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 经了解小区物业是建议您将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用,如您不同意转换,可以去物业处办理退还装修押金的相关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于1月16日电话联系您。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汪剑锋,联系电话:7514788(区号: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