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88/202307-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7-17
生效日期: 2023-07-1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休宁县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解读

作者:休宁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08:55 信息来源: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一、实施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查纠工作成效,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开展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整治什么问题”“人民群众最不满意什么问题就坚决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单位要全面对照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中涉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深入查找、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重点聚焦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非现场执法电子监控卡点,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前期常态化查纠整改中“死灰复燃”“反弹回潮”的顽瘴痼疾问题,以及增加运输企业、司机不合理负担,行业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行政执法隐形变异问题及其他新生问题。

三、方案解读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起为长期推进阶段。

(一)全面动员部署(4月14日前)。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组建休宁县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任务分工,从速动员部署。要建立信息汇集、请示汇报、协调联络、重大案(事)件会商等制度机制,视情成立线索梳理、暗访核查、案件督办等专项小组,保障专项整治顺利进行。会同相关单位同步发布专项整治通告,面向社会公开本次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主要安排等,广泛发动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参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公众媒体监督。

(二)全面自查自纠(4月20日前)。坚持“刀刃向内”,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内部主动对照查、自上而下逐级查、接受群众监督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等方式,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全面摸清问题底数,确保各类“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增量”问题动态清零。自查自纠结束后,4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告(附问题线索清单、反面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并抄报市局。

(三)全面发动查纠(10月31日前)。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以及复议、诉讼等渠道,收集各类线索,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通过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问题,并综合各类信息,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缕,建立问题总清单(典型案例)。

要综合自查自纠、开门整治、上级交办等渠道,建立问题查摆总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一体推进全面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对能够立即改的,要明确时限要求,按时整改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抓好整改;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实化整治举措;要严格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清零。要压实工作责任,对自查自纠成效不明显或者自查自纠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督促指导做好查纠工作。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31日前)。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对查纠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在正文中明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以附件形式报送所有整治问题的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同步明确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和不少于1个反面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作专题说明,并于10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并抄报市局。

(五)全面动态督办。根据线索问题清查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实地了解整治工作开展和督办相关问题线索整改情况。重点突出“三看”,即一看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收集情况,发动群众是否广泛深入;二看自查问题及收集线索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成效是否明显;三看剖析原因是否深入、规章制度有无建立健全,旧类问题是否重新出现。对于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提请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商督办。对于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坚决配合查清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全面巩固提升(长期推进)。我局将对集中整治阶段中尚未清零的问题线索和具体成效不够明显、人民群众满总度认可度不高的地方作为持续关注对象,采取相应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治本措施,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各有关单位结合专项整治,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提出“立改废”的具体意见建议。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省市县委深化“一改两为”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坚持法治为民理念、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始终把深化专项整治与推深做实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具体抓促的工作格局,及时把各项部署要求传达至每一个中队、每一个办公室、每一名执法人员,实行问题查纠“全覆盖”, 以实打实的硬举措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坚持执法为民,严格队伍管理。各单位要深刻对标“一改两为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的要求,坚持寓执法于服务、寓执法于教育,深化“轻微免罚”“承诺轻罚“说理执法”等制度成效,广泛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努力把执法为民服务办在群众的心坎上。要突出政治建队,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等,如期收官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全面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年度任务,不断夯实筑牢基层综合执法基础。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风险防范。各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现培树正面典型,用鲜活的人和事展现专项整治成效,展示交通运输执法的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要依托重点场站、基层站所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着力提升一线人员分析、研判、化解、处置风险的能力。要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执法案件报告制度,局办公室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网络负面舆情,局法制办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业务指导,协作配合,确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态势平稳。

(四)从严抓好整改,加强督察调度。各单位要坚持举一反三、深查实纠,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严防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务求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推动深化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督互融互促,完善调度机制,加强跟踪督促,加大对下指导,一体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常抓长效,推动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