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88/202410-0001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10-08
生效日期: 2024-10-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休宁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14:27 信息来源: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决策部署,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现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认真抓好落实。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8日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规、“十五条硬措施”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督检查时间

贯穿全年,详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及形式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为:交通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在建项目等。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监督检查。主要以明查方式开展,提前下发通知,听取受检单位汇报,全面检查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专项监督检查。主要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通报相关单位整改。专项检查结束后,组织检查单位要及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局应急股。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职责范围内道路运输、路网运行、公共交通、公路工程等重点领域,重大节日、会议及恶劣天气发生等重点时段,农村公路易堵及客运枢纽等人、车流密集场所和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巡查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准备情况。

(六)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监督检查实施单位认为其他必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安排进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减少监督检查项目任务;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切实通过监督检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持续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

(二)要建立“谁检查、谁复核,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组织对行业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三)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一改两为”要求和局党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开展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通过监督检查强化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