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休宁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郑传权
陈利萍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提升金龙山及三棵树磻村组人饮水条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建议中的金龙山供水工程已列入今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目前工程实施完成,并发挥效益;三棵树磻村组供水工程已在今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中实施,目前实施中。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理类别: A类
联系电话:7512048
(公章)
2024年8月1日
抄: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签发人:郑传权
陈利萍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提升金龙山及三棵树磻村组人饮水条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建议中的金龙山供水工程已列入今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目前工程实施完成,并发挥效益;三棵树磻村组供水工程已在今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中实施,目前实施中。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理类别: A类
联系电话:7512048
(公章)
2024年8月1日
抄: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