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533503K/202506-00009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公告,TXT 发文日期: 2025-06-26
发布机构: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6-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意见征集17】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德青源种禽)

作者: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6-26 15:08 信息来源: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2024年第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黄山德青源种禽有限公司氧化塘废水直排外环境,采样监测发现,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84毫克/升、7.07毫克/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黄山德青源种禽有限公司氧化塘废水直排外环境,采样监测发现,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84毫克/升、7.07毫克/升。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加强场区环境管理,做好养殖污水收集处理及粪便清理、堆放、运输、处置,防止粪污直排或跑冒滴漏。

3.对该养殖场氧化塘进行封堵,防止塘内污水排入外环境。

4.加强对该养殖场监管,压实养殖场主体责任,督促规范运行治污设施,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到位,养殖粪污规范收集处理,无粪污直排问题

五、完成时限

2025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依法依规对黄山德青源种禽有限公司行为进行生态损害赔偿2.已组织人员对污水进行清理、铺设草坪、种植玉米,并要求公司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封堵污水溢流口3.已要求企业对氧化塘进行封堵,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外环境4.已加强对该养殖场日常巡查监管,要求该公司做好厂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规范运行治污设施,确保粪污妥善资源化利用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626日至20257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9-2575354

电子邮箱:hssxmsyj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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