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休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吴福昌
汪红玲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建吴田村水利设施及机耕道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吴田村莲花塘水库下游和竹坞水库下游,现有水田大约900亩,汛期由于水渠没有修建,旱汛时候无法耕种,加上整个吴田村和红心村机耕道路较少,给当地农民农业生产发展带来困难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了万安镇、吴田村组负责人赴实地勘察,调查了解农田水利设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初步设计方案,拟安排在高标农田建设补建项目中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理类别:A类
联系电话:7512048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抄: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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