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休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吴福昌
朱莉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建颜公河古林段护岸”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颜公河古林段护岸因多年的洪水冲刷,导致部分护岸不稳固,存在随时坍塌的可能。针对您所说情况,我局已编制了《新岭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对新岭水进行系统治理,目前审核批复工作已完成,现正在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就启动项目实施,您所反映的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理类别:B
联系电话:7510281
2023年6月30日
抄: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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