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侵占河道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休宁县开展侵占河道违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休政秘〔2024〕55号),我县对侵占河道违规建设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已取得初步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侵占河道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在前期侵占河道违规建设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力量,针对辖区内河湖再次开展“地毯式”排查,摸实摸透涉水违建真实情况,做到应排尽排,应报尽报。
二、各乡镇要持续深入开展已排查到的侵占河道违规建设治理工作,推动治理工作长效化,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逐个项目落实限期整改及销号,保证消除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三、各乡镇要强化基层河长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基层河长履职成效;要充分运用民间河长、志愿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在全县范围内兴起护河、卫河热潮,对违建整治保持高压态势,让违法建设无处遁形。要加大宣传广度和深度,引导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守护好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整改弄虚作假、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及组织不力的,将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乡镇认真填报《休宁县侵占河道违规建设清理整治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31日前报至休宁县农业农村局505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04575196@qq.com),逾期未报视为零报告。
联系人:章敬标,联系电话:7516568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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