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533503K/202508-00015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公告,TXT,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19
发布机构: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意见征集25】关于公开征求《休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意见的公告

作者: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10:35 信息来源: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为了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严禁违法违规开垦,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5°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分工作,编制形成《休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为增加报告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9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304575196@qq.com

二、信函方式。邮寄地址:休宁县海阳镇黄山路18号505室收。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表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电话:0559-7516568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

关于《休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的起草说明

一、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三)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和公告辖区内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严禁违法违规开垦。

二、起草过程

根据《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指导各省份以县为单位依法划定和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明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做好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上图。”等文件要求,我县需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和公告工作。2024年9月,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安徽星空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编制《休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编制期间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资料收集等工作。2024年11月21日召开征求意见会,我局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2025年6月4日取得《关于休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复核意见》,复核意见要求按照程序进行公告,保证此项目在程序上合法合规。我局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8月12日发函征询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包括技术报告、图件、表格和数据库。最终确定休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划定面积110491.65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51.97%,图斑数量为168个,涉及地类全部为林地。


休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