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按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扎实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确保过渡期任务圆满收官,现制定2025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
(一)优化监测帮扶。执行9100元监测范围,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走访等方式开展监测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加大政策“明白纸”等推广力度,让所有农户都了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推广使用“一码申报”数字化渠道,精简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二)强化数据应用。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加强部门间配合协同,强化数据比对和分析,及时推送、核实部门预警信息,推动“数据找人”、精准帮扶。
(三)提升帮扶实效。建立帮扶政策“工具箱”,针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协调落实兜底保障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做到存在问题动态清零。
二、推动帮扶产业发展
(四)分类推进产业升级。落实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四个一批”的要求,以县域为单元,区分不同产业,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加大力度推进低效闲置产业项目盘活调整。
(五)加强资金项目管理。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保持稳定,7月、10月、12月支出进度分别达58.3%、83.3%、100%。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实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工作,确保12月底前新增贷款额及贷款余额不低于上年水平,户贷比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逾期率为零。
(六)深化联农带农机制。继续推广“四带一自”帮扶机制,全年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达100%,提升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支持的产业和项目联农带农水平,更好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七)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指导乡镇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谋划质量,确保年度项目实施有序推进。对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的资产,建立统一的管理台账,强化资产常态化运行监测,推动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健全完善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分类处置等全链条监管制度。强化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和综合利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新建光伏帮扶电站。
(八)纵深推进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行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持续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指导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开展各类消费帮扶活动。拓宽重点产品销售渠道,力争直接销售或帮助销售脱贫村农副产品200万元以上。
三、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九)稳定就业规模。压紧压实帮扶责任,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不低于0.6万人、公益性岗位380人以上。
(十)提升就业质量。实施好“雨露计划+”行动,补助发放率达100%。推动建立大龄劳动力和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平台。探索建立超龄务工脱贫劳动力工伤帮扶机制。加强灵活就业脱贫人口劳动权益保障。定期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准确度情况抽查。推动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就业,积极打造特色劳务品牌。
(十一)拓容量降成本。推动产业就业融合发展,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针对性创业就业培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指导乡镇对脱贫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创业就业培训,提高有技能脱贫人口占比。
四、扎实推进协作帮扶工作
(十二)深化领导联系帮扶。贯彻落实县委农办《中共休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定点帮扶村调整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级领导牵头抓总、统筹资源的示范作用,推动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向定点帮扶村精准倾斜。做好领导深入定点帮扶村走访调研保障工作,帮助解决乡村振兴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重大帮扶事项。
(十三)落实定点帮扶责任。每季度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调度,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定点帮扶单位更好发挥各自优势,实施好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等特色帮扶项目。
(十四)抓严驻村干部帮扶。抓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加强驻村干部日常管理,持续挖掘总结宣传驻村帮扶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和培训,持续开展选派工作“六项行动”,推动驻村干部提升帮扶能力。
(十五)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以产业项目合作为重点,引导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社会力量帮扶典型案例及经验。
(十六)抓好革命老区帮扶。继续开展好革命老区帮扶慰问活动,加强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项目建设情况评估,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介,发挥好带动作用。
(十七)抓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落实发改等相关部门2025年度工作要求,推动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所在的乡镇(璜尖乡)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至少1个以上,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当地搬迁群众发展。
五、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十八)强化政策支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协调整合更多倾斜帮扶资源,推动各项衔接政策落实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研究。编制“十五五”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分层分类帮扶规划。
(十九)坚持志智双扶。常态化实施“志智双扶”行动,继续实施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全年培育认定市级乡村工匠50人以上,力争申报认定省级乡村工匠名师5人以上。提升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技术指导和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团在产业发展类项目谋划论证中的作用,协同推进乡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作。
(二十)优化督导方式。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及精简优化督查检查考核有关要求,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注重日常指导监督,推动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成效。做好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加强重点指标调度,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十一)注重总结交流。注重全面总结和展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展示我县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