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7-0002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通知,TXT,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7-21
发布机构: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7-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农函〔2025〕45号 词: 取水许可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注销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休宁服务区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10:09 信息来源: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休宁服务区:

你单位报来注销取水许可证申请收悉。你单位所述“休宁服务区于2025年1月份正式接通五城自来水厂自来水,现已正常使用自来水,不再使用地下水,特申请注销取水许可”,经核查,情况属实。

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休宁服务区取水许可证(许可证编码:D341022G2020-0049),该注销决定即日起生效,取水许可证同时废止。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抄送:县税务局,商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