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野生蘑菇中毒的倡议书
近期,我县气温较热、雨水充沛,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风险显著增加。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休宁县农业农村局特向广大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三不”不采摘: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外形高度相似,仅凭肉眼难以辨别。踏春郊游时,切勿因好奇或贪鲜采摘山野、路边的野生蘑菇。不购买:拒绝购买路边摊贩或个人兜售的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避免因误信“土法鉴别”而中毒。不食用:家庭聚餐、民宿餐饮、学校食堂等场所严禁加工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
二、中毒应急处理若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晕、呕吐、腹痛等症状,请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紧急催吐:减少毒素吸收。立即就医:拨打120或前往县级以上医院,并携带剩余蘑菇样本辅助诊断。
三、社会共治行动各乡镇将加强巡查,对野生蘑菇密集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渠道普及防范知识。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需严格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杜绝野生蘑菇流入餐桌。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让我们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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