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调整休宁县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4-2026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周期,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皖农机〔2024〕117号)要求及《休宁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休宁县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休宁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起草《关于调整休宁县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初稿,再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后联合印发。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年度进行了微调,发挥政策效益,优化我县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有效支撑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
四、主要内容
一、从《2024-2026年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含创新试点产品)》进行选取,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县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的修剪机、叶类采收机不再予以补贴。
二、同一年度内购机者可申请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农机补贴机具台数:农民不超过3台,组织不超过5台,超过规定上限,需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
如有不解之处,可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方式:0559-7515675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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