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告知书
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安全,休宁县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农药选购和使用中应注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正规渠道流通的农药,农药使用严守安全间隔期。
一、不得从非法生产厂家、经销商、网络平台等处购买农药,不得购买未取得“三证”的农药产品。
二、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限制使用”的农药不得用于禁止使用的范围。
三、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四、不得使用未标明农药有效成分的农药。
五、不得在田间、河道等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
六、不得采收、销售未过安全间隔期的农产品。
七、做好农药包装物的回收。
附件:禁限用农药名录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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