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2026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及上级部署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基准,锚定防洪“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抗旱“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保规模化养殖和大牲畜用水安全,全力保障灌区农作物时令灌溉用水”核心目标,以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为牵引,抓实抓细各项防御准备措施,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
(一)严格落实分级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逐一对接明确水库大坝、堤防(护岸)、水闸、河道、在建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防汛责任人,以及山洪灾害防御、抗旱工作责任人,在工程(区域)显著位置立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二)实时更新人员信息。4月10日前将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小型水库 “三个责任人”,在建水利工程、涉水在建工程的项目法人及参建各方负责人等各类责任人全部纳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预警对象,各单位要成立水旱灾害防御综合指挥调度机构,细化内部职责分工,最大限度动员本单位力量投入防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处置
(一)全面开展汛前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对所辖地区、所管水利工程全覆盖开展汛前检查,加大对重要堤防(护岸)、水库大坝、穿堤建筑物、在建水利工程、险工险段、涉河建设项目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处置,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订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3月1日前完成检查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检查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二)加快工程修复进度。对辖区内在建开口工程及水毁修复项目全面摸排,实行台账管理,自 3 月 1 日起逐旬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建设进度(其中河道堤防、大中型水库开口工程情况报规划基建科,小型水库开口工程情况报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涉及堤防开口的在建涉河建设项目情况报河道管理科,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进度报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督促项目法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 4 月20日前全面完成开口工程复堤复坝和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任务。
(三)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建立在建水利工程清单,动态更新工程位置信息,逐工程落实安全度汛监管责任人、首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明确具体防汛工作职责。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编制、论证、上报工程度汛安全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或备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
(四)开展河湖碍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并向山区河道延伸,对集镇、集中居住点的山区河道开展行洪障碍隐患排查,对严重阻水的拦河堰坝、桥梁等,协调和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及早清除,畅通行洪通道。加强在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在行洪河道内布置临时办公、生活和居住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修订完善方案预案
(一)修订完善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按照务实、管用原则,动态修订完善河流、堤防(护岸)、水库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按照工程管理权限,梳理重点险工险段和水利工程易出险部位,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编制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围绕水库、重要堤防(护岸等)、穿堤建筑物、拦河建筑物,制订重点工程“保坝”守底方案,确保发生重大险情时,第一时间向防汛指挥机构等提出抢险技术方案。4月10日前将相关预案送县农业农村局。
(二)修订完善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根据工程变化情况,按照“谁调度、谁批复”的原则,及时组织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修订完善工作。落实对非水利部门管理、调度的山区河道拦河坝等水工程调度的监管。相关成果4月10日前送县农业农村局。
四、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准备
(一)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制。各型水库均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小型水库要同步更新落实防汛行政、技术、巡查 “三个责任人”,逐库落实水雨情测报、调度运用方案、防汛应急预案 “三个重点环节”,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修订完善水库调度和管理相关方案预案。全面组织梳理完善水库调度规程(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并加强方案预案培训演练。3月10日前将小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报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批。
(三)切实抓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准备工作。强化小型水库日常检查,突出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并及时清除泄洪障碍。病险水库要逐库制定并落实限制运用措施,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推动库容坝高较大、“头顶一盆水”及串库等重要小型水库落实落细保坝措施,预置扩挖机械设备及彩条布、砂石料等物资,推进堤顶道路硬化改造。定期对启闭设施、供电线路、备用电源、观测设施等检修维护和运行调试,购置备品备件,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有序开展小型水库库容曲线全面复核,推进特征水位差值较小水库的分析论证工作。
五、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
(一)全面检查预警设施。对现有的预警系统,组织全面维护调试,保障正常运行。对无人居住但有人员活动的山洪影响区域,设立山洪灾害警示牌,强化风险提示。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御责任。要压紧压实预案编制、监测预警、预警“叫应”、人员转移等环节责任,3月底前配合完成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动态责任清单复核。要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行政和网格化包保责任人,4月20日前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三)更新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 号)要求,山区河道管理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各地落实管理责任,4 月10日前要更新山区河道名录和乡级、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 “四个责任人” 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修订完善基层防御预案。督促基层参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技术导则》(SL/T666-2024)及歙县森村乡皋径村山洪灾害防御示范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一页纸”轻量化预案编制,重点围绕“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确保基层干部群众 “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全面修订完善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4月10日前将修订后的预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各地根据预案开展预警发布、人员转移实战演练,检验完善预案。
六、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支持能力
(一)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培训演练。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各行政首长、水库三个责任人、基层相关防御责任人要积极参加水旱灾害线上线下培训。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辖区内防御重点,以防御历史典型洪水为场景,重点围绕“四预”功能实现和水工程联合调度、工程抢险,组织对重点流域开展防御演练。
(二)提升防汛抢险支撑保障能力。立足 “抢早抢小” 职责,加强水利抢险队伍建设,4 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建成 1 支水利专业抢险队伍,并加强实操演练。各单位要加强防汛物资装备储备,结合风险区域分布前置布防,提升应急响应速度。
(三)确保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对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网络、卫星电话、视频会商、视频监控等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维护,重点解决使用不熟练、操作人员AB岗等问题。
附件1-6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各地、各单位自2月28日开始按旬报送,市水利局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附件7-13按照文内时限要求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
2.黄山市2026年休宁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
3.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河道堤防开口工程进度统计表
4.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水库除险加固开口工程建设进
度统计表
5.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预案、办法修订情况统计表
6.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培训演练及抢险技术专家统计
表
7.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 (乡镇)经费、物资统计表
8.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抢险队伍情况汇总表
8-1.黄山市休宁县2026年 水库抢险队伍花名册
9.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各乡镇水旱灾害防御通讯录
10.黄山市休宁县2026年 水库基本情况及三个责任
人通讯录
11.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 乡(镇)防汛责任人通讯录
12.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防御山洪灾害网格划分汇总
表
12-1.黄山市休宁县2026年山洪网格责任人一览表
13.黄山市2026年休宁县(区)在建水利工程、涉水在
建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人通讯录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5日
抄送: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xls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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