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休宁县农村道路拓宽改造齐云山镇南坑鱼鳞坝及周边河域治理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函
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休宁县农村道路拓宽改造齐云山镇南坑鱼鳞坝及周边河域治理项目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报批稿)>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9日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水工程规划同意书 编号: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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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休宁县农村道路拓宽改造齐云山镇南坑鱼鳞坝及周边河域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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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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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任务 |
为了有效提高南坑村的防洪能力,并结合周边环境建设需求,拆除现状南坑坝,新建南坑鱼鳞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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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本项目涉河工程共有3处,分别为拟建机耕路1桩号LK0+160~LK0+330、LK0+504~LK0+640段;机耕路2桩号ZK0+000~ZK0+017段;新建鱼鳞坝及两岸防护挡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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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别) |
拟建鱼鳞坝工程等别为V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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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标准 |
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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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休宁县农村道路拓宽改造齐云山镇南坑鱼鳞坝及周边河域治理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黄山市横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横江休宁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休宁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休宁县齐云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安徽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经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休宁县农村道路拓宽改造齐云山镇南坑鱼鳞坝及周边河域治理项目基本符合《横江休宁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黄山市横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二、原则同意休宁县农村道路拓宽改造齐云山镇南坑鱼鳞坝及周边河域治理项目的建设任务和规模、洪水涉及标准、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等级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和防治补救措施。 三、要求 1.落实对第三方影响的相应补偿措施。 2.汛期须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确保防洪安全。 综上所述,同意签署该水工程规划同意书。
签署机关: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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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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