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1年11月25日
地 点:政府大楼12楼东会议室
内 容:休宁县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县林业局
发 布 人: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国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休宁县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大家长期以来关注、支持休宁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随着林长制改革和“守护青山”行动的深入推进,我县森林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加强,野猪的种群数量急剧增长,造成的危害也不断凸显。2021年7月,安徽省林业局将我县列为全国野猪综合防控试点县之一,我县先行先试,全面启动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经过近段时间的努力,取得了一些进展,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安排。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建立防控组织。县委、县政府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为群众办实事,高度重视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成立了预防和控制陆生野生动物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在林业局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压实乡镇、村级林长责任,在组织体系上保障了野猪致害防控工作开展。
(二)科学调查,开展综合评估。为查清我县野猪种群数量,2021年5-8月,我局聘请安徽师范大学吴海龙领衔的专业团队到我县开展野猪种群专项资源调查,提交了《黄山市休宁县野猪种群专项资源调查报告》。全县境内的野猪总数量7540±406头,约为 7134~7946 头,陆域达到3.8只/km2,超过了2只/km2合理种群密度标准。另外,自2016年以来全县共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1930起,损失估值600万元,每年造成损害折合经济损失达120万元以上。2018年、2021年均发生过农民在农林业生产过程中被野猪伤害事件。因此急需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减轻野猪危害。
(三)制定方案,科学开展防控。野猪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三有动物”),不能随便捕杀,同时,其繁殖能力强,没有豹、狼等天敌,种群数量增长速度非常快导致危害日益严重。我局以《黄山市休宁县野猪种群专项资源调查报告》为本底依据,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通知精神,经过调研,制定了《休宁县防控野猪致害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提出了种群调控、主动预防、依法补偿等综合整治方向和策略,通过了省内知名专家评审,被省林业局作为范本推广,为科学防控打下坚实基础。
(四)种群调控,减轻财产损失。我县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压实乡镇政府野猪致害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42人的12支专业猎捕队伍,由乡镇领导13人、业务指导人员5人、狩猎队长12人、狩猎队员12人组成。10月17日,组织全县42名狩猎队员开展野猪防控狩猎知识培训,聘请安徽师范大学、铜陵市狩猎队进行授课,提高了队员安全狩猎技能。目前,已批准了溪口镇、海阳镇、齐云山、渭桥乡、蓝田镇、板桥乡、东临溪镇、榆村乡、白际乡、五城镇、商山镇、山斗乡、万安镇13个乡镇开展2021-2022年度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批准狩猎271头,已猎捕72头,有效减少了野猪对稻田等农作物的侵害,受到群众和种粮大户赞扬。
(五)依法补偿,提高满意程度。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以来,我县因野猪造成经济作物损失63.53万元、造成人员伤害补偿8.22万元,根据《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赔付标准,县级财政依法补偿24.47万元38人次。对因野猪致害造成财产损失不大的贫困人员,各乡镇政府采用民政救济方式,落实将野猪致害纳入自然灾害范畴,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防止因损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二、下步工作
我县已将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列为乡镇政府林长制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防控领导小组将对照防控试点工作方案制定《野猪种群调控成效评估技术要点》对全县和各地野猪防控进行绩效评估,采取目标考评、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等方法相结合进行,建立野猪防控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强化对防控指标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防控工作全面落实。
下一步,我县将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分类施策,统筹兼顾,不断总结野猪致害综合防控经验,在全省推广示范。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预防控制、种群调控、合理补偿、调整农林种植结构等措施开展野猪危害综合治理,建立野猪致害责任保险,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人与动物和谐共生。我局下步将印发3000份《休宁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告知书》发放至全县各村民小组,告知书中详细介绍了野猪灾害防控知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赔付责任、赔付方式、赔付程序、补偿标准等。
最后,我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保护森林,关爱野生动物,让茂密的森林成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庇护场所。要从我做起,不乱捕、不猎杀、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摒弃不良饮食陋习,做到由“口”到“心”去爱护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以及餐饮企业要做到不非法经营、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守法的经营者。希望大家都行动起来,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发现有危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应主动制止举报,使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受到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