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林业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谋划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3.28%,森林蓄积量达到1225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高达71.93%。前三季度林业总产值40.3亿元,其中林下经济4.04亿元;全年预计完成总产值64亿元,林下经济可达10亿元。
(一)持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完成2020~2021年度枯死松树清理453957株,对重点地区13万株健康松树实施打孔注药,完成休宁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大起底大排查整改工作。二是聘用48名专职普查员,通过使用监测无人机、摄录望远镜和森林数据采集系统等科技技术手段,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监测面积达28.9071万亩,调查发现本年度枯病死松树共计102285株。三是与黄山市332地质队开展合作,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运用卫星遥感影像、航拍无人机进行监测,对秋普人工调查数据进行修正,提高普查数据的精准度。四是积极开展媒介昆虫化学防治,完成12.3万亩次松褐天牛化学防治。五是强化源头监管。加强检疫执法,开展检疫执法行动373次,检查涉木企业、工地、重点物流区域等141次,累计收缴查处焚烧松柴13.45吨,松木及其制品7.9立方米,检查车次4696次,查处调运案件1起,处罚金额4800元。
(二)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完成营造林计划207068亩,其中人工造林1381亩,长防林封山育林8000亩;退化林修复16500亩,其中长防林退化林修复2000亩,油茶低产林低效林改造2500亩,省级退化林修复12000亩,森林抚育经营17956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7500亩,省级森林抚育172061亩。完成“四旁四边四创”房前屋后绿化114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5公里,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2个,公路绿化5公里,城镇周边退化林修复145亩,景区周边退化林修复100亩。
(三)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面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抓好鹤城乡新安源村、板桥乡、休宁县国有林场三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出台《休宁县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意见》,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县林长制办公室会同休宁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健全“五绿”并进体制机制,启用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做实用好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
(四)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完成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任务。持续推进“守护青山”行动,推行党员保护森林资源承诺制,执行林木采伐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继续做好林木采伐的禁伐、限伐、减伐,严格控制皆伐,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控制在7.4万立方米以内,占省下达限额的80%。二是完成全县6.9万余亩的退耕还林落地上图工作。三是完成全县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其中森林资源生态监测样地31处,草原资源生态监测5处。扎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完成2020年度上级下达项目实施工作。四是强化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管理。省林业局审批12宗,林地面积18.5618公顷,包括黄山健康职业学院新校区1.4334公顷;黄山高普速铁路综合物流基地0.5996公顷;休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变更项目4.3651公顷等重点项目;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林道)4条,林地面积1.8645公顷。
(五)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一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保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经省政府同意报国家林草局审批;二是完成自然保护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县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出动排查人员120人次,排查面积2万公顷。三是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持续开展森林督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毁湿等违法行为,目前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48起,处罚48人次,罚款金额162486.09元。
(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深入基层开展第二十五届“世界湿地日”、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第32个植树节”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二是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和“清风行动”两项专项行动。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64人次,出动车辆150台次,检查各类场所116次;野外巡查巡护75次共计2960公里,拆除销毁捕鸟网5件,收缴猎夹5个。电网工具1套,救护野生动物1只,放归野生动物8只。三是针对全县野猪种群增长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及时成立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印发野猪综合防控试点方案,科学合理下达2021-2022年度野猪猎捕计划。在溪口镇、齐云山镇、蓝田镇、渭桥乡开展了种群调控的临时猎捕野猪工作,猎获野猪64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发展壮大林业产业。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度我局林业产业项目17个,资金197万元。项目基本上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施工进度,已拨付扶贫资金23.704 万元。二是完成全县林下中药材(草本)摸底调查工作。全县林下中药材(草本)种植面积1839亩,主要品种有黄精、艾草、前胡、白芨、重楼、铁皮石斛等,产值达156.6万元。三是积极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市级6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家庭林场3家。“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贷款5笔,金额530万元。
(八)横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完成2020年湿地项目建设、湿地科教馆内部布置和凤凰亭湿地科普广场建设,布置湿地公园宣传标牌近2000块。完成了凤凰阁湿地科普广场建设印发《安徽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持续开展湿地项目建设;加强野生动物和湿地资源监测巡护。
(九)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春节、清明、国庆期间,全县153名专职护林员携带GPS巡查巡护,全县所有乡镇及有关单位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休宁县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试行)》,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监控语音杆、“防火码”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入山人员管理和火源管控;2021年以来我县未发生重大火情。
二、2022年重点工作谋划
(一)切实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深化林长制改革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围绕生态振兴、林业产业产业振兴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全面推进遥感卫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毁湿、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违法行为。
(二)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是严格履行好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职责,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和整改“回头看”工作,对违法用地、采石采矿等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加大查处和整顿力度。二是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工作,启动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三)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方针,保持“四率”考核指标低于省市要求,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有明显成效,松毛虫等食叶害虫控制在低虫口不成灾水平。一是加强检疫执法,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加强疫木采伐、除害、运输各环节监管,防止疫木流失。二是压实防控责任,完善县乡村三级监测普查体系、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三是围绕松材线虫病防治5年攻坚行动计划,坚持分类施策,落实科学防治,根据《安徽省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防治靶向行动方案》要求,将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实施疫木清理和打孔注药预防性保护,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四)扎实开展造林绿化。组织2021年秋季自查验收“回头看”, 对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及时开展补差补缺,做好迎接省林业局组织的秋季核查验收;开展2022年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摸底调查,分解落实2022年营造林计划任务。
(五)发展林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指导各乡镇谋划好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业产业项目。二是着力推进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生态旅游四大类林下经济模式集约化发展,力争创建1-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2-3个市级以上林业龙头化企业及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六)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广泛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森林防火无人机管理使用,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应对准备,坚决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确保全年无重大火灾火情。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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