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5X/202303-00022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机构: 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3-22
生效日期: 2023-03-22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林办〔2023〕49号 词: 工作要点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林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

作者: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1:45 信息来源:休宁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股室、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抓手,统筹保护与利用,优化管理和服务, 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休宁作出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坚决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始终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省市县“两会”及林业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结合“1+7”专项行动,认真分解落实县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林业的重点任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林业部门落到实处。

二、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及省、市林业局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河长林长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六大森林”行动,落实《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完善林长制配套制度,落实林长履职七项工作法,制定个性化林长提示单,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式”跟踪管理。丰富“林长+”机制创新,实化“民间林长”,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林长+小林长”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大黄山市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五个一”服务。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研究国有林场综合评价机制,持续巩固安徽省示范国有林场建设成效。

三、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步伐

完成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科学确定造林绿化空间。以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为抓手,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片项目。创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营造林22.1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8.6万亩,退化林修复1.77万亩,森林抚育11.3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2个。开展省级森林创建“回头看”行动。谋划申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谋划建立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库。持续推进国家战略储备林项目建设,确保总体规划成功获批,一期项目顺利开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实施大别山——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认真开展林业血防工作。加大林业碳汇知识宣传,开展全县森林碳汇储量调查,谋划开发林业碳汇交易项目。

四、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严格保护林地,依法做好林地占用审核审批,认真落实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全县补充林地储备库,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林地要素保障。完善林地用途管制,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 年)》。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省下达限额22.99万立方米之内。严管公益林和天然林。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省级种质资源库申报工作。强化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推进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挂牌和督办问题的整改销号。积极稳妥解决耕地林地属性重叠的存量问题。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五、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监管

根据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部署,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岭南、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高效运行。按照全县高标准实施横江“一江两岸”保护利用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安徽休宁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修复,加强科普宣教、生态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落实《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管控清单(试行)》, 依法依规审查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县然保护地监管抽查、卫星遥感监测点位核查,落实自然保护地重大事项半年报告制度。强化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和分级管理。坚决抓好“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涉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问题整改验收。

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强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安徽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湿地保护宣传。完成森林湿地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专项调查。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从严监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优化方案、科学开展野猪危害防控,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推广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探索出台古树名木认养办法,持续开展“跟着古树名木去旅游”、“古树传奇”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化。

七、提高林业防灾减灾水平

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制度体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开展常态化扑火安全培训和综合演练,加大防火物资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林火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处置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做好迎接国家林草局中期评估准备。强化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全力抓好疫木冬春集中除治和常态化除治,实施树干注药、媒介昆虫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毗邻区域联防联控,开展县级防治质量第三方核查验收和绩效承包年终考核评估。龙田乡、板桥乡实现无疫情,力争2023年拔除疫点。开展美国白蛾、松毛虫等食叶害虫虫情调查和防治。

八、加快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林业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林业“双招双引”。认真做好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申报,做大做强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我县林业企业、合作社参加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上海森博会、义乌森博会等展会活动,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步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大力培育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落实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若干举措,完成新造油茶林2000亩。

九、提升林业基础支撑能力

围绕“林长制改革再深化、高质量发展开新局”主题,深入推进“1+7”专项攻坚行动。加强乡镇林业站能力建设,深化生态护林员统筹管理。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开发“木本油料贷”“碳汇贷”等金融产品,开展“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林长制护林保”。持续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创建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1家、省级林业龙头化企业1-2家。推进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加强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木种苗质量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协同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有效处置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加强国防教育,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强化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要求,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档案,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林业宣传工作,妥善应对热点敏感舆情。严格执行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积极做好统战工作,广泛汇聚智慧力量。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打造林业党建特色品牌,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坚决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始终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省市“两会”及林业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结合“1+7”专项行动,认真分解落实县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林业的重点任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林业部门落到实处。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局“1+7”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底前

二、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

3.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及省、市林业局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林改办

协同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科、科学技术和产业股

完成时限: 12月底前

4.完善河长林长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六大森林”行动,落实《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科学技术和产业股、生态保护修复股科、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

完成时限: 12月底前

5.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完善林长制配套制度,落实林长履职七项工作法,制定个性化林长提示单,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式”跟踪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丰富“林长+”机制创新,实化“民间林长”。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7.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开展“林长+小林长”系列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动态调整市级改革创新点,建立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储备库,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0.加大黄山市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五个一”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1.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研究国有林场综合评价机制,持续巩固安徽省示范国有林场建设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和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步伐

12.完成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科学确定造林绿化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股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3.创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股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实施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完成营造林22.1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8.6万亩,退化林修复1.77万亩,森林抚育11.3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2个。开展省级森林创建“回头看”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股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 月底前

15.谋划申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6.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谋划建立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实施大别山——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股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7.持续推进国家战略储备林项目建设,确保总体规划成功获批,一期项目顺利开工。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休宁县国有林场、西田国有林场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板桥乡林业站、东临溪镇林业站、鹤城乡林业站、岭南乡林业站、流口镇林业站、龙田乡林业站、商山镇林业站、汪村镇林业站、溪口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8.认真开展林业血防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9.加大林业碳汇知识宣传,开展全县森林碳汇储量调查,谋划开发林业碳汇交易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西田国有林场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20.严格保护林地,依法做好林地占用审核审批,认真落实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牵头谋划建立全县补充林地储备库,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林地要素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林地办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 年)》。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省下达限额22.99万立方米之内。严管公益林和天然林。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规划财务股、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省级种质资源库申报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种苗站、规划财务股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县国有林场、西田国有林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强化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推进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挂牌和督办问题的整改销号。积极稳妥解决耕地林地属性重叠的存量问题。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监管

24.根据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部署,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岭南、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高效运行。积极稳妥推进安徽休宁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报批。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休宁横江湿地公园管理处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修复,加强科普宣教、生态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休宁横江湿地公园管理处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落实《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管控清单(试行)》,依法依规审查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县然保护地监管抽查、卫星遥感监测点位核查,落实自然保护地重大事项半年报告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 按照全县高标准实施横江“一江两岸”保护利用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安徽休宁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强化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和分级管理。坚决抓好“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涉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问题整改验收。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

完成时限:12 月底前

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28.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强化长序榆、银缕梅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9.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安徽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湿地保护宣传。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0.完成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专项调查。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林检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1.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从严监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2.与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3.优化方案、科学开展野猪危害防控,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4.推广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探索出台古树名木认养办法,持续开展“跟着古树名木去旅游”、“古树传奇”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化。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七、提高林业防灾减灾水平

35.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制度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防火办

协同责任单位: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6.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开展常态化扑火安全培训和综合演练。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防火办

协同责任单位: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7.加大防火物资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林火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处置保障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防火办

协同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8.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做好迎接国家林草局中期评估准备。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林检站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9.强化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全力抓好疫木冬春集中除治和常态化除治,实施树干注药、媒介昆虫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治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林检站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加强毗邻区域联防联控。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林检站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治质量第三方核查评估和绩效承包年终考核评估。龙田乡、板桥乡实现无疫情,力争2023年拔除疫点。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林检站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2.开展美国白蛾、松毛虫等食叶害虫虫情调查和防治。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林检站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加快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4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林业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林业服务窗口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林业“双招双引”。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和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5.认真做好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申报,做大做强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和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6.积极组织我县林业企业、合作社参加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上海森博会、义乌森博会等展会活动,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步伐。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和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7.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大力培育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落实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若干举措,完成新造油茶林2000亩。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和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 底前

九、提升林业基础支撑能力

48.围绕“林长制改革再深化、高质量发展开新局”主题,深入推进“1+7”专项攻坚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9.加强乡镇林业站能力建设,深化生态护林员统筹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保护修复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0.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0 月底前

51.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开发“木本油料贷”“碳汇贷”等金融产品,开展“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林长制护林保”。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规划财务股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2.推进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省级保障性苗圃认定和林木良种选育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种苗站

协同责任单位:休宁县国有林场、西田国有林场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3.加强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木种苗质量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种苗站、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4.协同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勇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5.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科学技术产业股

协同责任单位:种苗站、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林业服务窗口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6.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负责领导:胡国平

牵头责任单位:林业行政执法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林业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7.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有效处置化解涉林矛盾纠纷。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8.加强国防教育,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

牵头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9.强化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庆国

牵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60.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

牵头负责领导:王庆国

牵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1.贯彻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要求,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庆国

牵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档案,强化财务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王庆国

牵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林业宣传工作,妥善应对热点敏感舆情。严格执行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积极做好统战工作,广泛汇聚智慧力量。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王庆国

牵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4.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王庆国

牵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5.着力打造林业党建特色品牌,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剑、王庆国

牵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