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溪口镇花桥村石潭组育林补贴相关问题”已收悉,经休宁县林业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资金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溪口镇人民政府联系,该资金分配问题溪口镇人民政府已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林业局,联系人:刘岗,电话:0559-75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