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5X/202512-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5-12-05
发布机构: 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5-12-05
生效日期: 2025-12-0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森林防火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森林防火“十不要”

作者: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12-05 15:19 信息来源:休宁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防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