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流口镇黄三村上三峰水竹坑山场未及时育林、育林资金用于何处、树木未及时清运和砍伐过界问题的说明
您好!
您反映的“流口镇黄三村上三峰水竹坑山场未及时育林、育林资金用于何处、树木未及时清运和砍伐过界”等问题已收悉,经指派我局流口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反映未及时育林山场为2012年上三峰组村民自留山流转山场,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9年、2023年陆续完成山场造林,已按流转约定完成造林验收和资金发放,涉林发放资金具体情况可到流口镇政府村组“三资”账户查询。
2、反映砍伐树木未及时清运,造成木材腐烂损失由流转人自行承担。
3、关于越界采伐黄三村下三峰组山场,因时间跨度较长和您不长期在村生产生活,建议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可向流口镇林业站反映,反映电话75070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人员于1月26日下午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进行了电话反馈,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林业局,联系人:汪利民,联系电话:7518206。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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