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5X/202601-00011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6-01-27
发布机构: 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6-01-27
生效日期: 2026-01-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流口镇黄三村上三峰水竹坑山场未及时育林、育林资金用于何处、树木未及时清运和砍伐过界问题的说明

作者:休宁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14:47 信息来源:休宁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您好!

您反映的“流口镇黄三村上三峰水竹坑山场未及时育林、育林资金用于何处、树木未及时清运和砍伐过界”等问题已收悉,经指派我局流口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反映未及时育林山场为2012年上三峰组村民自留山流转山场,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9年、2023年陆续完成山场造林,已按流转约定完成造林验收和资金发放,涉林发放资金具体情况可到流口镇政府村组“三资”账户查询。

2、反映砍伐树木未及时清运,造成木材腐烂损失由流转人自行承担。

3、关于越界采伐黄三村下三峰组山场,因时间跨度较长和您不长期在村生产生活,建议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可向流口镇林业站反映,反映电话75070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人员于1月26日下午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进行了电话反馈,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联系休宁县林业局,联系人:汪利民,联系电话:751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