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
2023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3.52%,森林蓄积量达123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71.93%。
一、2023年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完成对乡镇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优化考核激励机制,着力健全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做好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及各级林长制公示牌的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提高巡林率和APP使用率。及时总结林长制改革创新点经验成果,拟定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省级、市级创新点各两处,并上报市林长制办公室。
(二)扎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一是全面完成2022-2023年度枯病死树清理除治30.9万株(验收确认数)和健康松树打孔注药23.52万株任务,实施生态修复补植补造用苗27万株。二是完成媒介昆虫(松褐天牛)化学防治面积9.0150万亩次。三是全面完成国家林草局蹲点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切实提升防治成效。四是全程指导龙田乡、板桥乡和璜尖乡开展“二拔一保”攻坚行动,全县开展常态化监测和枯死树动态清零工作,商山镇、东临溪镇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绩效承包试点成效显著;五是开展“拉网式”疫木清剿专项行动,共计排查农户5321户,销毁松木13647公斤,排查涉木企业57家,清剿、销毁松木1009公斤。
(三)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开展新一轮《休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完成2022年度林木采伐和迹地更新自查验收。科学合理下达本年度商品林集体商品林采伐限额46075立方米,皆伐面积控制在全县有林地面积的3‰以内,确保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省下达限额22.99万立方米之内。黄山市林长制办公室简报对我县溪口镇民用材采伐实行村级林长全程服务工作新机制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二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编制5株一级古树保护修复方案,经过科学研判,协调德上高速汪村互通匝道进行调整避让古树群。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管理。共完成永久林地审批13件,使用林地面积66.6862公顷(其中德上高速57.992公顷,不占用我县林地指标)。四是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44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36起,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8起。
(四)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上报至国家林草局。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完成2023年上半年自然保护地重大事项半年报工作;落实《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管控清单(试行)》,依法依规审查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排查面积共27.4万亩。三是完善岭南、六股尖、大鲵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完善工作。四是落实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休宁管理分站人员编制和经费;完善勘界立标并落实巡护人员。积极申报大鲵省级保护区2024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480万元。五是按照高标准实施横江“一江两岸”保护利用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横江国家湿地公园修复与保护项目二期建设。
(五)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二是科学开展野猪危害防控,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选择蓝田镇儒村里仁自然村、徽山油业公司鱼百坑经济林基地进行野猪猎捕改良方式试点;完成中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完成36个森林生态综合监测样地(测树样地23个)的监测工作。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配合协助市林业局完成我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五是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1起,处罚1人次,罚款0.226万元。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查处2022年以来各类毁林毁草共23个问题。
(六)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完成营造林计划221747亩,其中人工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86000亩,退化林修复17700亩,森林抚育113047亩。已完成省级森林城镇1个(月潭湖镇),省级森林村庄2个(溪口镇长丰村、榆村乡藏溪村)创建工作,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
(七)全面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2023年我县国土绿化项目面积任务29100亩,其中人工造林1600亩(含1000亩油茶造林)、森林抚育20000亩、退化林修复7500亩。制定《安徽省黄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休宁县)建设工作方案》,完成作业设计的外业调查工作及本年度项目建设人工造林1600亩任务(含1000亩油茶造林),完成第二次未成林抚育。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示范片打造工作。
(八)切实壮大林业产业。一是完成全县2022年林下经济发展情况摸底调查,全县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农场、大户等105个,全年林下经济产值预计可达10.14亿元。二是帮扶指导徽山食用油业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鹤城乡成功申报“安徽省香榧之乡”。三是完成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3个,资金共117万元。四是积极指导齐云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报齐云山风景区森林康养基地为第三批安徽省森林康养基地。
(九)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省林业局正式批复休宁县国家储备林总体规划,编制一期项目建设可研报告,黄山市农业发展银行完成授信工作。拟定《休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意见》。二是结合“招大引强”工作,大力推进林业碳汇开发。赴深圳、浙江、成都等地开展双招双引。积极依托省生态产品交易所平台,成功促成全省首单跨市域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合肥某公司购买碳汇量1112吨,交易总额5万元。
(十)全力抓实森林防火。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要求全县356名护林员全员上路全天候巡护。压实压紧各级林长责任,加强督查检查和巡护巡查,会同市林业局、县应急部门、县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在五城镇、国有林场开展大型防火应急演练2次。充分利用“防火码”等新技术手段,增设44个森林防火语音宣传视频杆,严格入山人员管理和野外火源监测管控。2023年以来,我县未发生重大火情。
二、2023年四季度工作安排
(一)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压紧压实林长职责,加强成员单位合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突出抓好乡村基层林长履职能力建设。应用好林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提高林长制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23名“民间林长”队伍,探索聘用“社会监督员”。加强示范区先行区和改革创新点建设,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创新经验和成功案例,做好林长制年度考核各项工作。
(二)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一是全面开展林地管理图斑确认落图工作。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林地管理图斑共同确认落图工作,明确林地管理边界。二是加快推进新一轮《休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完善编制规划文本内容和成果体系。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管理。积极主动做好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德上高速等项目的林地审批服务工作;依据省林业局下发林地“占补平衡”库建设相关正式文件后,完成数据库建设。四是巩固森林督查、各类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落实落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紧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开展的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工作。一是全面开展2023年常态化清理除治枯死松树验收工作,强化督查抽检,确保除治成效。二是精准实施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提升普查精度,为精准防治提供依据。三是制定2023-2024年度防治方案,开展五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按时启动2023-2024年度集中清理除治和健康松树打孔注药工作。四是持续巩固“二拔一保”乡镇防控成果,创新防控模式,以目标为导向,将岭南乡、月潭湖镇实现拔点或无疫情任务进行挂网招标,确保五年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四)巩固造林绿化工作成效。一是加强对221747亩营造林工作的抚育管理,做好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准备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全程指导相关乡镇全面开展退化林拔灌、除草及补植,森林抚育等工作,确保按期按质完成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全面开展休宁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五)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完成2022年涉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自查上报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六股尖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林业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等方面问题。
(六)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一是会同县直相关部门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开展实地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落地见效。二是积极组织我县优秀林业企业参展合肥2023 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切实帮扶我县林业企业扩大效益,助力发展。三是积极配合黄山市林业局完成2023年食用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七)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健全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健全完善森林预警监测体系。推广“防火码”运用,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要求各乡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县护林员落实巡林护林,持续充实防火物资储备,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坚决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
三、2024年工作谋划
(一)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一是科学精准开展疫情监测。落实月疫情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2024年9月启动2024-2025年度秋季普查,为清理除治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二是落实落细全域治理。坚持集中清理除治与常态化清理相结合方式,持续开展清窗行动、“陪伴式”监管和督查验收工作,确保清理质量,确保应清尽清、全面提升防控成效。三是巩固龙田乡、板桥乡和璜尖乡“二拔一保”五年攻坚行动成果;全面开展岭南乡、月潭湖镇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确保岭南乡2024年拔除疫点、月潭湖镇2025年实现无疫情;其它区域疫情发生面积、发生量双下降。五是持续实施疫情防控综合治理。在重要生态功能区、景区景点周边、主要公路沿线健康松树开展打孔注药工作,2024年2月底前完成全县24.5万株任务,7月底前完成约8万亩次媒介昆虫—松褐天牛化学防治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疫木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涉木企业大排查、房前屋后松柴清剿工作,加强疫木源头监管,防止疫木流失。
(二)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按照休宁县国家储备林总体规划和一期项目建设可研报告,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共20万亩,总资金19亿元。根据《休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意见》,于龙田乡选取约5000亩山场开展集体林权收储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区县经验做法,全面开展集体林权收储工作。
(三)大力开展造林绿化。营造林计划任务46700亩,其中:中央财政造林1000亩、新造油茶林2000亩、封山育林28000亩、退化林修复15700亩(含油茶低改2500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个。
(四)有序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及时总结2023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经验成果,统筹结合全年营造林工作,详细制定2024年度项目建设方案。2024年我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任务面积29700亩,其中人工造林2200亩(含2000亩油茶造林)、森林抚育20000亩、退化林修复7500亩。项目投资金额4237.85万元,中央专项资金2867.98万元,省级财政投入286.79万元,市级财政配套215.1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767.20万元(其中包括其他费用208.70万元,不可预见费用67.00万元),社会资本投入100.77万元。
(五)巩固拓展林长制改革成果。加快推进省级、市级创新点各两处(省级:依托湿地文化联动区域文旅产业发展,健全发展特色经济林促进林农增收机制;市级:探索建立现代油茶产业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林农增收体制、探索建立国家储备林建设样本高效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进程),建立健全林长制深化拓展创新的制度机制,力争在2024年取得新突破、创新有深度,争取作为省、市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推广。
(六)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模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建立森林资源管理有效的经验做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一是试行林业经营者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二是全面推行林木采伐许可证乡镇林业站或村级林长“全程代理”服务,切实解决“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深入推进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林木采伐监管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强化对森林经营方案和告知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管。三是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全面推进遥感卫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毁湿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接沟通,积极争取林地指标300亩,切实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依法做好林地占用审核审批,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
(七)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是根据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坚持系统观念,解决好自然保护地整体性、协同性的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启动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划设计,积极打造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示范模板,引领推动各自然保护地高效有序运行管理。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常态长效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四是按照高标准实施横江“一江两岸”保护利用的工作要求,巩固横江国家湿地公园修复与保护项目建设成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治理。
(八)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二是继续做好野猪致害综合防控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实行野猪种群调控新方式,总结经验示范推广,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三是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清风行动”行动,健全完善与公安、市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古树名木,常态化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提高主动监测预警能力。
(九)持续壮大林业产业发展。一是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做好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业产业项目。二是积极兴建林业产业基地、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和打造林业产业品牌效益,着力推进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生态旅游四大类林下经济模式集约化发展,不断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2024年力争创建1-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2-3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家庭林场。三是认真学习掌握《安徽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推进新安江生态廊道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积极探索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健全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森林防火形势,紧盯重点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力度。广泛推广“防火码”合理运用,持续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不断充实各乡镇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坚决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