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休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休宁县2022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第一批)的通知》(皖卫妇幼秘﹝2022)24号)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提升我县妇幼儿童健康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妇幼健康工作有序实施,结合本县实际,印发休宁县2022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2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2.2022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3.2022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4.2022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休宁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抄送:各相关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附件1
2022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简称孕优项目)属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一级预防,为符合生育政策且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检查等系列免费服务。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工作规范,结合本县项目开展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和服务对象
(一)项目目标
1.总目标: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为本县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年度目标: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项目范围和服务内容
(一)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乡镇覆盖。
(二)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孕优项目检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三、项目组织和实施管理
(一)项目组织
1.县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项目宣传、技术培训、信息报送、项目评估指导等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目标人群确认、宣传动员、档案建立、健康教育、随访管理等工作。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健康检查、评估指导、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二)实施管理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县级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免费服务具体流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求及项目质量管理要求等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3.县信息协调员定期通过孕优项目网络直报管理系统录入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具体要求详见《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信息协调员制度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人口厅发﹝2010﹞62号)。
四、项目绩效和安全管理
(一)绩效指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80%。县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按照项目工作规范和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组织管理、执行进度、资金使用、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相关知识知晓率、参检夫妇一年妊娠率及群众满意度等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二)安全管理
1.确保个体信息安全。对收集的服务对象个人信息和检查结果严格保密,强化孕优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保密制度。
2.确保群体数据安全。孕优项目涉及目标人群广泛、数据信息量巨大,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数据信息管理,确保存储、使用数据安全。
3.确保生物标本安全。开展技术服务所涉及的血液、分泌物等生物标本属人类遗传资源的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命规律、疾病预防、新药开发的重要战略资源,涉及国家安全,各地要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具体要求详见《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口办科技﹝2012﹞42号)。
五、经费管理
1.孕优项目资金为中央和省级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经费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经费结算方式为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
2.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可根据本地出生缺陷高发病种,有针对性地增加服务内容,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检查经费结算标准,结算标准超出240元的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
3.县卫生健康委在财政部门支持下,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列支本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项目评估指导等工作。
附表:休宁县2022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表
休宁县2022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
单位名称 |
2022年目标任务数 |
备注 |
|
休宁县 |
850 |
|
|
海阳镇 |
147 |
|
|
齐云山镇 |
42 |
|
|
万安镇 |
63 |
|
|
五城镇 |
74 |
|
|
东临溪镇 |
61 |
|
|
蓝田镇 |
47 |
|
|
溪口镇 |
90 |
|
|
流口镇 |
19 |
|
|
汪村镇 |
27 |
|
|
商山镇 |
67 |
|
|
岭南乡 |
7 |
|
|
龙田乡 |
15 |
|
|
璜尖乡 |
6 |
|
|
白际乡 |
6 |
|
|
榆村乡 |
25 |
|
|
渭桥乡 |
39 |
|
|
月潭湖镇 |
40 |
|
|
板桥乡 |
19 |
|
|
山斗乡 |
14 |
|
|
源芳乡 |
16 |
|
|
鹤城乡 |
26 |
|
附件2
2022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提高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服务对象
(一)总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逐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年度目标:全县婚检率稳定在85%以上,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婚检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县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检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服务对象:为准备结婚的夫妻双方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二、项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开展婚检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婚检质量。
三、资金保障和管理要求
(一)经费来源。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县(区)财政按1:1分担。
(二)经费使用原则
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用于专项服务支出,结合工作实际,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可用于项目检查、购买试剂、社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项目督导评估等费用,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垫付,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审核后按月(或季度)核拨。
(三)经费管理要求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抗战和挪用。
2.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经费的管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留存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3.建立统计制度,组织年度考核。要按照要求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年度考核,统计数据和考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并作为分配有关经费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作不力或有违规行为的,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妇联、宣传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规范项目实施。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落实婚前保健等妇幼健康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升婚前健康检查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队伍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优生优育知识及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的意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倡导婚前(孕前)保健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家喻户晓,目标人群积极主动、自愿参检,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3
2022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国卫办妇幼发〔2018〕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全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加快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我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在2021年达到60%,到2030年达到80%以上,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在我县开展产前筛查工作。2022年产前筛查率达到70%以上(其中筛查人数占符合筛查条件建册孕妇的8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
(二)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三)开展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包括孕期保健、生育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等)。
四、经费筹措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开展产前筛查的经费按照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补助130元计算。项目经费由县政府筹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开展产前筛查的重要意义,履行推进项目工作的主体责任,县政府牵头对政策和职能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项目总结,全面组织产前筛查工作,强化协同推进,把项目实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利用健康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产前筛查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主动要求接受检查;利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各类活动,大力倡导优生优育和健康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康就是全民小康”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项目实施。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我县产前筛查服务机构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数据信息化建设,保障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四)强化监督管理。今年推进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提高产前筛查率纳入“健康安徽”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县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附表:休宁县2022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
附表 休宁县2022年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
|||||
|
序号 |
单位 |
任务数 |
备注 |
|
|
|
1 |
海阳镇 |
152 |
|
|
|
|
2 |
万安镇 |
46 |
|
|
|
|
3 |
齐云山镇 |
35 |
|
|
|
|
4 |
渭桥乡 |
35 |
|
|
|
|
5 |
蓝田镇 |
31 |
|
|
|
|
6 |
溪口镇 |
52 |
|
|
|
|
7 |
月潭湖镇 |
30 |
|
|
|
|
8 |
板桥乡 |
12 |
|
|
|
|
9 |
流口镇 |
13 |
|
|
|
|
10 |
鹤城乡 |
19 |
|
|
|
|
11 |
汪村镇 |
22 |
|
|
|
|
12 |
五城镇 |
56 |
|
|
|
|
13 |
商山镇 |
55 |
|
|
|
|
14 |
山斗乡 |
12 |
|
|
|
|
15 |
岭南乡 |
10 |
|
|
|
|
16 |
东临溪镇 |
50 |
|
|
|
|
17 |
榆村乡 |
25 |
|
|
|
|
18 |
源芳乡 |
14 |
|
|
|
|
19 |
龙田乡 |
14 |
|
|
|
|
20 |
璜尖乡 |
4 |
|
|
|
|
21 |
白际乡 |
3 |
|
|
|
|
总计 |
|
690 |
|
|
|
附件4
2022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22年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一、项目目标
2022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
二、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县卫生健康委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2.县卫生健康委和承担本项目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3.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所需叶酸在市级相关部门的组织下统一采购计划。积极与县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承担起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的采购要求,以叶酸质量和安全为采购核心,切实做好统一采购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信息收集和管理
项目信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包括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报表和季报表。
四、经费保障和管理
1.人均经费按照15元标准予以补助,含药品费和社会动员、宣传、健康教育培训、药品分发、工作督查等经费,具体任务数见附表。
2.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3.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五、监督管理
1.县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各乡镇要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县卫生健康委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责任,确保药品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
|
附表 2022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任务分配表
|
|||
|
序号 |
单 位 |
任务数 |
备注 |
|
1 |
海阳镇 |
231 |
|
|
2 |
万安镇 |
80 |
|
|
3 |
齐云山镇 |
68 |
|
|
4 |
渭桥乡 |
68 |
|
|
5 |
蓝田镇 |
60 |
|
|
6 |
溪口镇 |
102 |
|
|
7 |
月潭湖镇 |
52 |
|
|
8 |
板桥乡 |
23 |
|
|
9 |
流口镇 |
24 |
|
|
10 |
鹤城乡 |
34 |
|
|
11 |
汪村镇 |
40 |
|
|
12 |
五城镇 |
101 |
|
|
13 |
商山镇 |
100 |
|
|
14 |
山斗乡 |
20 |
|
|
15 |
岭南乡 |
15 |
|
|
16 |
东临溪镇 |
81 |
|
|
17 |
榆村乡 |
40 |
|
|
18 |
源芳乡 |
24 |
|
|
19 |
龙田乡 |
22 |
|
|
20 |
璜尖乡 |
8 |
|
|
21 |
白际乡 |
7 |
|
|
总计 |
|
1200 |
|
1关于命名2021年度休宁县无烟单位的决定.doc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