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托儿所、幼儿园: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保障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从5月8号开始,将组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相关医务人员对各托幼机构集中开展儿童健康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康检查对象:所有在园7岁以下儿童。
二、健康检查项目:体格检查(包括称体重、测身长、心、肺、肝、脾检查、皮肤、淋巴结、头颅、胸廓、脊柱四肢检查、五官检查)、普通视力检查、口腔龋齿预防保健、血细胞分析(全血细胞计数+三分类),生长发育评价(包括保健指导)。
三、收费标准:上述健康检查项目实行免费服务。
四、具体时间安排:海阳镇城区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联系通知,其它乡镇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联系通知。
五、工作要求:请各乡镇卫生院安排好体检各项工作,各托幼机构认真组织宣传配合,确保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应检尽检。
休宁县教育局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