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咨询休宁县准生证办理问题的情况说明
听众反应:未领取结婚证及女方未满20周岁,咨询是否可以不用办理准生证直接生产。
我委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休宁县政府办高度重视,经转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工单内容推断,您反映的应该是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生育登记的信息引导作用,动态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婴幼儿照护、儿童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安徽省《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凡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凭证。该凭证仅作为群众生育子女登记情况的记录,不作为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依据。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登记人应当在孕后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生育前未办理的应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鉴于工单中未标注联系电话,无法直接与您本人核实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王洪勇 联系电话:751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