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98/202409-00010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9-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4年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统计3

作者: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9-05 09:48 信息来源: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序号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

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情况

1

海阳镇新塘村卫生室

未及时交接医疗废物。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记2分

2

金*兰

未穿工作服、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记1分

3

王*晖

未穿工作服、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记1分

4

春兰口腔诊所

紫外线灯消毒登记不符合规范。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记2分

5

流口镇茗洲村卫生室

紫外线消毒未及时登记。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