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98/202504-00038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4-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5年4月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统计

作者: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5-04-16 14:43 信息来源: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序号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

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情况

1

板桥乡梓坞村卫生室

医疗器械消毒记录不全。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

2

*婧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3

*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4

*锋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5

*杰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6

*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7

*凡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8

*钧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9

溪口镇花桥村卫生室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记录不完整。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

10

溪口镇山培村卫生室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记录不完整。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

11

*敏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2

*忠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3

*顺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4

*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5

*华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6

*萍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7

*发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8

*前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19

汪村镇大连村卫生室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记录不完整。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

20

汪村镇杨源村卫生室

未在明显处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21

*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22

*若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23

*九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24

*萍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25

岭南乡岭南村卫生室

未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1

26

*和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27

蓝田镇西村卫生室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

28

芳田村卫生室

未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1

29

渔临村卫生室

未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

1

30

*婕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依据《黄山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