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024年中央对重点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黄山市卫健委《关于抓紧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疾控类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休宁县对项目单位开展了2024年度中央补助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绩效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休宁县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1:开展地方病监测,地方病现症病人管理及救治,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有机结合,巩固全县地方病防治成果。
目标2:加强县级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保证地方病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为此,中央下达休宁县转移支付预算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收到县财政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中央补助部分疾控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含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病例管理与治疗0.59万元、监测3万元、社会动员1.41万元、能力建设4万元,共计9万元各项工作经督查后,按照工作量进行核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根据国家和省地方病防治方案,制定县级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开展工作,年终抽调相关专业人员,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对各个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做到项目经费使用健康科学合理。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全面完成省方案下达的目标工作任务。为我县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和碘营养水平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尿碘、碘盐检测300人份(学生200人、孕妇100人)、28份食盐销售点盐样及50份餐馆食用盐检测工作,甲状腺B超检测200人,开展健康教育问卷调查300人份。
(2)质量指标
学生尿碘中位数为231.11μg/L,达标率均为100%;孕妇尿碘中位数152.41ug/L,达标率分别为98%、99%;碘盐定量分析检测未发现无碘样本;甲状腺B超检测未发现甲状腺肿大学生。全县碘盐覆盖率为100%,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7%。地方病现症病人年度随访及救治3人,其中一人已治愈停止治疗,剩余两人仍在继续服药治疗中。
(3)时效指标
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开展防治工作,及时拨付和使用项目资金。2024年3月制定县级项目工作方案,7月份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内容,10月份全面完成方案工作内容。
(4)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强居民防病意识,阻断居民患碘缺乏病的风险,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减轻居民对医疗支出负担。
(2)社会效益:确保了全县居民免受碘缺乏病危害,提高了居民生活健康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3)生态效益:通过评价预防干预措施,降低居民患碘缺乏病的风险,保障了居民健康生活水平。
(4)可持续影响:提高了地方病防治机构防控能力,为及时发现疾病隐患提供技术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地方病防治工作利国利民,特别是碘缺乏病监测工作,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群众满意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卫健委网站政务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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