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024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疟疾防治项目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补和省级财政补助疾控类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规范地完成了本年度的疟疾防控工作任务,并对项目开展资金绩效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休宁县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持续巩固疟疾消除成果,中央下达休宁县转移支付疟疾防控项目经费1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收到县财政中央转移支付疟疾防控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根据安徽省疾控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疾控函[2024] 80号)要求实施。
完成了“四热”患者疟疾监测血片224张、RDT快检122例,开展了春节返乡人员和4月26日世界疟疾防治宣传日活动,组织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防治人员疟疾防治知识培训班,并对项目执行进行督导指导和年终考核检查工作,按照项目开展执行情况进行足额核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根据国家和省监测方案,制定县级专项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开展工作,年终抽调相关专业人员,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做到项目经费使用健康科学合理。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发了年度疟疾项目工作计划,完成了“四热”患者疟疾监测血片222张、RDT122例,并对制作的血片进行复核和质控,开展了春节返乡人员和4月26日疟疾防治宣传日活动,组织2024年疟疾防治知识培训班,完成对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疟疾项目2次督导指导和检查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按方案指标要求有效开展。
(2)质量指标。
全年无疟疾疫情发生,100%完成方案各项指标。
(3)时效指标。
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宣教、培训、监测和督导指导工作,及时拨付和使用项目资金,防控、监测工作于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工作。
(4)成本指标。
经费使用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确保我县无疟疾疫情发生,持续巩固疟疾消除成果。
(2)社会效益。提高居民疟疾防控知识,推动了乡村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保障了居民生活健康,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3)可持续影响。提高了疾控中心的监测检测能力,为及时发现疫情提供技术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疟疾防控监测工作利国利民,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群众满意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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