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998/202411-0001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1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休宁县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休宁县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11-29 13:55 信息来源: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一、背景依据

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化解医患纠纷,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和安排,同时结合我县医疗资源发展现状,不断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监管民营医疗机构非法逐利行为,通过有力举措清理整治“医托”、“骗保”、“非法行医”、“引诱式医疗”等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强化完善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体系,牢固树立依法执业意识,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坚持以点带面、坚决整治,着力清除违法违规医疗行为,推动提升民营医疗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目标任务

(一)打击“医托”诈骗行为

(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四)打击“引诱式医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