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情况】关于公布黄山市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做好黄山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黄山市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提供城镇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一、受理范围
(一)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充装站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问题瓶”等违规行为。
(二)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瓶灶管阀”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违规行为。
(三)燃气经营企业未统一配送经营、未与餐饮等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未定期开展餐饮等用户入户安检、随瓶安检,未进行安全要求告知等违规行为。
(四)餐饮企业及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行业领域用气单位购买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灶管阀”,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违规行为。
(五)其它危害燃气安全的情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2351333。
三、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黄山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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