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309/202501-00005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1-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应对情况】我县应对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作者: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4:09 信息来源:休宁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1.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 国有林业单位、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异常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高度戒备,采取非常防火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2.持续强化防火宣传。各乡镇、 国有林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应急广播、护林员小喇叭、横幅、标语、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介,深入村组广泛开展防火宣传,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3.持续强化火源管控。各乡镇、 国有林业单位要派出专人严管野外用火,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在重点地段和入山道口安排人员严看死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县级派出督查组进行驻点督查指导。

4.持续强化应急处置。县乡两级森林防灭火专兼职队伍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做好赶赴火场的一切准备,确保在火情发生时, 高效扑救, 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5.持续强化值班调度。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及时、准确归口上报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