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6824341/202302-00007 信息分类: 行政规划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2-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作者:休宁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16:13 信息来源: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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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1

(一) 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1

(二) 存在的问题 6

(三)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7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9

(一) 指导思想 9

(二) 基本原则 9

(三) 规划目标 11

三、 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4

(一) 深化休宁特色“两山”转化路径 14

(二) 促进产业绿色转型 17

(三)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18

(四)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19

(五) 积极落实降碳减排 20

四、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2

(一)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2

(二) 稳定优化水环境品质 26

(三)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29

(四)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30

(五) 严控固废危废污染 33

(六) 严防各类环境风险 35

五、 保障生态服务功能稳定 36

(一)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36

(二) 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37

(三) 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38

(四) 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监管 39

(五) 探索生态环境与人群健康管理 40

六、 保障措施 40

(一)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 40

(二) 强化环境治理企业责任 41

(三) 推进环境治理全民参与 41

(四) 提升环境治理监管水平 42

(五) 加强环境保护资金保障 43

(六)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44

附件1:休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45

为推进全县全面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关于制定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休宁县委关于休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休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 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 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1.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十三五”期间,休宁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省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成立休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对生态文明工作坚持“高标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落实县委2017年一号文件《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守护青山、守护碧水、守护蓝天、守护净土、美化城乡、创建文明“六大行动”并取得实效。先后入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并积极争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 生态环境质量优势不断强化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优化,入选“中国最美县域”。2020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30%,较2016年提升6.8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22.86%,超额完成目标。县一水厂、二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五城、溪口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均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2个出入境断面、3个地表水断面、3个农村环境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稳定达到目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4项主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幅完成省、市下达要求。

3. 坚决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开展“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工作,按年度印发《休宁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编制《休宁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表》,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24万余份,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完成迎客松啤酒并推动新安源有机茶 、三佳谊华等企业“退郊入园”,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制厂炉灶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专家评估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8台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17年在全市率先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强化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修订《休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各职能单位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完成每年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强化“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管理。完成东临溪镇、榆村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定期调度工业园区污水收集与处理情况。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及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实施。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蓝田迪岭、鹤城新安江源头、黄山市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有序推进新光公司厂区外固体废物堆放区场地修复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开展涉镉行业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4. 全力保障新安江源头生态安全

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积极参与新安江—千岛湖水体联防联保专项整治,实施新安江综合治理项目62个,完成投资21.5亿元,建成横江公园等53个项目,稳定保持境内新安江水环境质量。充分认识新安江源头生态安全责任,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5582.3497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0.84%。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造林5.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3.27%。持续开展绿色防控,全县认证无公害茶园14.3万亩、颁证有机茶园1.4万亩,建设森林长廊53公里。切实做好全县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涉及矿业权14个,退出面积120平方公里。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完成璜茅石英矿等3个绿色矿山创建试点。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台账整理,通过考核,入选全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增转移支付考核县。

5. 美丽乡村建设形成示范引领

全力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成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抓好 “三级书记”责任落实。出台《休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休宁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点》和相关实施方案。完成102个建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开展全县108处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排查整治,建成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溪口镇及五城镇等一批镇村污水处理厂(站)并投入运行,乡镇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发展泉水鱼产业,带动1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协调推进月潭水库保护、开发及利用。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1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5%,“生态美超市”达100家,流口村“生态美超市”项目荣获国家八部委共同评选的第九届“母亲河奖”。完成90个自然村整治,创建省级示范村19个、重点示范村7个,黄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全县获评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

6.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顺利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并获得国家表扬。首创“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完成3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88家企业排污登记工作、142家企业(单位) “双随机”抽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共368个,完成休宁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规划评价跟踪评价和区域评估。配合开展 “三线一单”编制,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建成覆盖21个乡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成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县域空气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及县一、二水厂饮用水源地监测,重点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省级、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各专项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64件信访件、8个环境问题、26个反馈意见、11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信访问题、15个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下沉督察问题、7个警示片披露问题、1个生态环境部固废专项督查交办问题、2个饮用水源专项督查交办问题、1个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驻黄督查交办问题、15个省大气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15处点位的现场核查和整改工作。助力疫情期间企业的复工复产指导,督促已复工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气治理攻坚力度仍需加强。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显,PM2.5指标仍有提升空间,扬尘和餐饮油烟等问题影响居民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质量及运营维护仍不够完善。经济开发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系统还有待优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养护不到位,建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不完善。

三是生态治理的力度和全面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为长期保障新安江源头地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要素品质。环保督查发现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不彻底。协调产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农业面源污染、水土流失、沿河排污、局部地区农用地土壤治理、部分小流域水质不稳定等问题不容忽视。

四是环境治理能力亟需实现现代化。机构改革后,基层环保监察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不足,县级监测网络不完善,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环境问题,治理能力信息化建设滞后。

(三)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全市处于奋力崛起、加速赶超阶段,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看,一是中央、省、市及县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一个领先”,即社会生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县委县政府提出“生态优先战略”,将“生态建设赢取新优势”作为发展目标,对休宁县坚持不懈开展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生态安全地位进一步凸显。休宁县作为皖南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新安江源头地区,在十四五阶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杭共建格局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三是构建休宁特色两山转化路径获得新机遇。作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有绿色发展的良好基础,特色“两山转化”路径先行优势可在融入本轮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过程中。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生态保护始终是压倒性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一是生态环保工作综合要求提高。休宁县经济总量不高、产业层次较低、发展动能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在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三线一单”管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年度评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等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性和协调性形成新的挑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对加快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制度创新推进要求加快。在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要求下,新安江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需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需加快完善,防范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效管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区域共保联治等机制需加快健全。三是绿色民生福祉需求快速增长。绿色发展成果尚未充分惠及全县人民,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尚需进一步满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需更快更好解决。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实施“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努力打造“一极五地”、建成高品质休闲康养胜地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全过程,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强化绿色发展机制,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做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的持久内生动力。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治共享。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良生态环境福祉。

三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十四五”期间,治污减排难度增大,生态环境治理逐渐进入深水期,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主基调,坚持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四是坚持质量核心、远近兼顾。既注重“十四五”时期,又展望“十五五”时期、“十六五”时期。既要面向2035年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持全国前列的目标,又要重视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针对突出问题打好污染歼灭战。

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县城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河流污染防治与湖泊环境保护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进行系统保护、整体管控、综合施策、协同治理。

六是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突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深化创新治理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 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主要生态环境指标走在全国县城前列,大气、水、土壤和流域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生态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新安源生态环境维护取得显著成效,长三角生态屏障和战略水源地功能进一步增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减污降碳工作有效推进,“两山”转化模式更为成熟,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初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休宁打造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样板地。

到2035年,生态环境保持全国前列,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实现碳达峰目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为完善,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路径更为清晰,为建设高品质休闲康养胜地筑牢生态环境基础。

2. 规划指标

——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全县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100%,保持县域内无地表水劣V类水体、黑臭水体和地下水质量V类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主要污染物较2020年下降完成市下达指标任务。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均完成市下达指标要求。

——环境风险管控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满足市下达指标要求。

——生态保护方面,森林覆盖率达83.5%,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保持不减少。

表 1 休宁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一)环境治理

(1) PM2.5年均浓度值

微克/立方米

27

24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8.30

98

约束性

(3)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4) 县域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5) 县域黑臭水体比例

%

0

0

预期性

(6)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0

0

预期性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11.1

35

预期性

(8) 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吨)

化学需氧量

%

已完成市下达指标

完成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氨氮

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

(二)应对气候变化

(9)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完成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10)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12.62

完成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11)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完成市下达指标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1

93

约束性

(13)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有效保障

约束性

(14)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

%

0

完成市下达指标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15) 森林覆盖率

%

83.27

83.5

约束性

(16)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比例

%

30.84

不减少

约束性

三、 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以“两山论”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与产业互促共进,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广绿色生活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

(一) 深化休宁特色“两山”转化路径

进一步完善两山转化路径。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完成市下达生态系统价值(GEP)核算任务,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提升生态资源价值和资源转化效益。构建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发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的优势,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持流口、汪村、鹤城建设生态集镇。探索建立新安江源头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生态优势特色产业和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建设。参与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以三江源头保护为重点,不断深入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严守资源承载底线和生态环保红线。到2022年,建立与休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绿色发展,加大生态治理、生态修复力度,筑牢源头生态保护绿色屏障的同时,巩固扩大泉水鱼等优质生态产业,融入区域生态品牌共建,进一步挖掘优质生态产品对休宁县绿色产业建设的带动作用。

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年活动。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打造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空间,繁荣绿色生态经济,提升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建设水平,努力推动休宁县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1年,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2022年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全力落实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任务。积极融入黄杭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皖南-浙西-浙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高起点编制新安江发源地保护利用规划,进一步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新一轮试点工作。建设以古城岩风景区、万安老街、横江湿地公园、齐云山风景区为重要节点的横江流域休宁县段生态廊道。沿横江修建生态氮磷拦截沟渠、生态护岸、生态隔离带、人工湿地,加强水源涵养。强化对六股尖、齐云山等区域的生态系统保护,提升重要生态源地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新安江流域水质监测,健全流域水环境预警响应机制。积极落实新安江流域禁(休)渔制度。研究提出创新生态补偿方式的主要思路和政策措施。探索参与流域土地、水、矿产、森林等领域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坚持走“生态+农业”的发展之路,积极践行生产全过程各环节绿色化。加强针对重要优质农林产品产区的保护,建立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开展农业绿色标准体系、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农业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积极推动海阳镇菊花绿色精深加工、板桥乡泉水鱼产业升级和月潭湖镇高山低产茶园改造,提升休宁茶叶、山泉流水养鱼、皖南花猪、脱毒贡菊等精致农产品附加值,推动油茶等经济林和竹木工艺品加工产业发展。发挥休宁丰富的水资源优势,做强水资源产业。加强对于产区周边农村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保障特色农林产品的品质稳定。积极推广制茶绿色工艺。助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做强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重点培育新安源、松萝有机茶、迎客松啤酒、徽山油业、佳龙茶干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绿色制造业培育,加快制造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提高制造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依托齐云山、月潭湖生态资源优势,串联乡村旅游点,围绕“闲山逸水、心安休宁”主题,联动板桥山泉流水养鱼示范区、流口有机茶示范区等旅游乡镇,打造休闲度假康养基地。

推广“生态美”超市。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兑换)体系,建立“绿色账户”信息化平台,重点推进积分体系的完善,加强对公众绿色生活的引导。引入企业主体,打造绿色农产品联合品牌,在“生态美超市”信息平台中扩展网上绿色农产品展销、交易功能,优先支持“绿色账户”积分高的用户。

(二) 促进产业绿色转型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和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型、清洁生产型、清洁能源型产业。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监测仪器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引进环保咨询类机构,加快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积极培育高水平、专业化的节能环保服务企业。规范市场准入条件,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主动治理,实现依法减排。

推动主导产业绿色化。坚持走“生态+产业”的发展之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生产全过程绿色化。推动绿色食品、智能制造产业绿色转型。持续推广“标准地”模式。持续加大对“两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调整淘汰力度。严格控制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加大传统产业技改力度,全面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结合主导产业生态友好型企业入驻需求,落实经济开发区环境提升工程,前瞻配套提升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以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构建休宁工业领域绿色制造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降低办公场所水耗。加强高水耗工业企业节水改造力度,开展节水型企业示范建设,大力支持与奖励对影响面广、示范性强、节水效益显著的企业。加强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行渠道防渗、喷灌、微灌、滴灌等工程节水灌溉措施,完善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三)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减碳,以蓝田镇、五城镇、商山镇等地为重点,对茶叶、菊花等农产品加工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实施园区集中供热工程。

加快清洁能源推广替代。大力发展天然气能源、光伏能源、电代燃料,形成安全、可靠、环保的能源供应体系,开展移民安置点光伏、LNG储气站及管网、天然气徽州至休宁管线等项目的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铺设延伸,完善天然气储备站配套,加快天然气进园区、进小区,实施老旧小区天然气管道替代行动,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推广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稳妥推进风电建设。鼓励发展固体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燃料。推广热泵系统、冷热联供等技术应用,扩大空气能利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动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在新建和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同步加快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大力推进园区清洁生产。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提高绿色食品、智能制造行业能源利用清洁化水平,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促进企业实现清洁生产,推动园区生产提质增效。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定期发布技术目录。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

(四)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推行绿色环保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构筑慢行网络系统,促进非机动交通发展。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对公交车辆节能改造,新增公交车为新能源公交率达100%。重视慢行交通发展,加强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设施建设。

加快智慧物流发展。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推进5G等先进技术行业应用,建设智慧公路、智慧邮政、智慧枢纽等。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完善交通数据采集系统,加强数据资源平台整合。依托黄山高铁站、屯溪机场等大型交通枢纽和皖赣铁路线,大力推进绿色空铁物流建设,加快重点物流园区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五) 积极落实降碳减排

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落实市级下达的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重点任务,分解制定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严把“两高”项目审批,严格落实区域削减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做好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和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运用,积极发展清洁能源。落实休宁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推进园区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强化资源高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行生态循环养殖,推广农牧结合互利、产业循环利用、废物沼气处理、资源保护改善等一批生态循环养殖技术。加快循环低碳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强碳汇建设,提升森林及湿地固碳能力,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加强城镇绿地系统碳汇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湿地和农田林网的建设与保护。

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监管体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增效工作方案”,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强化农产业气候变化适应能力,重点加强对“两茶一花一鱼”(茶叶、茶干、菊花、泉水鱼)等标志性产品的保护,前瞻性开展研究,根据气候变化监测调整农作物生产,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提高农作物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城镇防灾能力,落实老城区排水防涝治理及雨水管网和休宁河迪岭段防洪治理工程,推进气象灾害的监测体系和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气象与智慧旅游融合,强化城镇内涝风险管理,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

推广绿色低碳健康生活。推广装配式建筑配件生产应用,率先对学校、医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绿色建筑改造。推动“绿色创建”,创建一批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企业,倡导党政机关绿色采购。到2025年,85%以上县级党政机关、城乡家庭、学校、社区、酒店达到绿色建设要求,25%以上的大型商场建成绿色商场。

四、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化“五控”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到202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保持在98%以上,PM2.5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

1. 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做好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深入分析臭氧成因,针对性研究治理措施。推动大气污染物协同防控,加强NOx、VOCs 的臭氧重要前体物治理,重点推进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抓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落实市级制定的联合防控方案,加强与周边区县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其它涉气污染物的协调治理力度。

深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参照国标《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源头替代。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强“一企一案”综合治理成效的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对“三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废气处理率)低下的企业全面进行提升改造。

进一步加强NOx减排。突出抓好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停止审批。持续推进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和改造。

提升大气排放精细化管控能力。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推进网格化、立体化监测体系建设,配合市级实现对秸秆焚烧、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排放、城市道路及建筑扬尘、重点景区空气质量、外部输入性污染等的实时监控。

2. 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污染监控。到2025年,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I/M制度,形成机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闭环管理。依托市级平台,加强路面行驶柴油车遥感监测执法,同时对全县的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依法查处驾驶排放不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强化重型柴油货车、农用车、柴油三轮车进城管控。

持续推进车辆淘汰和油品控制。加快国三标准及以下老旧车淘汰,持续实施出租车、柴油重卡“油改气”,采用低氮天然气替代。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到 2025 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国六重型货车占比达到 30%以上。滚动实施 10 年以上汽油车限行,力争到 2022 年基本淘汰 2012 年及以前老旧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严格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要求,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禁止使用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移动机械。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 持续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治理。持续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重点加强重点砂石原料堆料场、破碎车间封闭、道路、物料运输封闭等管理。加强矿区绿化和道路水喷淋控制扬尘,建立矿山扬尘防治长效管理。加强城镇道路扬尘整治。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时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丢弃、不遗撒渣土。全面加强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整治,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

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对县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治对象,制定专项实施计划,组织联合执法。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

抓好禁燃禁烧管控。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严格执行《休宁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散煤治理,将散煤禁烧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多部门协作建立成效监察机制,加强秋冬易发季节巡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严格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实施全年全面全域禁烧,常态化开展禁烧管理,县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网络化管理工作要求,建立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按乡镇(街道)落实禁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4. 落实重点领域噪声监管

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饮食业、宾馆、娱乐场所等第三产业噪声源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重型车辆行驶的时段和路段,对城镇交通要道实行限速。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严厉打击夜间建筑违法施工行为。大力整治对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的扰民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噪声监测领域的联合执法。

(二) 稳定优化水环境品质

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保持100%。

1. 守护新安江上游水生态环境

加强新安江流域水源涵养,保护重要岸带空间,结合两山转化需求,实施一批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等项目,提升流域生态承载力。强化月潭水库的水资源及生态保护,严格遵守月潭水库一级水源及二级水源保护区负面清单,保障未来黄山市中心城区的饮用水源地生态安全。

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完善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应急导流等设施建设。开展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月潭水厂、渭桥乡饮水工程、云岩湖自来水厂等生活用水建设项目和人饮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推进国控、市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乡镇、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对养殖、游泳、浣洗、垂钓、倾倒垃圾等可能污染水源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行立改。定期监测县一、二水厂水源地、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加快推动饮用水源地监测自动化。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管控,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饮用水安全。

3.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实施里庄抽水蓄能电站重点项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加强高水耗工业企业监管,加强对率水、横江等地表水资源的开发管控,做到可持续利用。加强月潭水库生态流量科学调度与有效监管。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保障。加强水资源利用管控,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或封存。

4. 开展水生态修复

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要求,对重点河湖组织开展水生态调查,组织实施水生态评价。对新安江流域的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域及其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等生态空间,实施水生态恢复。加强夹溪河、珮琅河等中小流域治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对重要河段实施清淤疏浚、控源截污;全面落实新安江流域禁捕措施。

5. 深化水污染治理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老城区、景城片区等区域的环保基础设施。完善滨江路、万安镇、东临溪镇区等区域污水管网,加强城区雨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完善乡镇、农村污水管网的衔接。2021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提升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尧舜园区污水管网系统探测,完善怀玉板块雨污管网。前瞻布局提升休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能力,加强对前端污水的处理。

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监管,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实行在线监控,淘汰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

加大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在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排污口监测、排污口监管、河道排口截污,严格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实现入河排污口布局基本合理。到2025年,力争基本消灭污水直排入河现象。

6.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设备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完善地下水保护体系。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地下水质量无Ⅴ类水。加强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管理。

(三)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级和分类管理,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网络。加强垃圾焚烧厂、垃圾转运站等市政设施以及周边地区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污染治理。开展企业危废监督检查,加强土壤工业污染防控。完成园区危废集中暂存点建设,解决中小企业危废处置难的问题。鼓励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漏改造。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到2025年,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2.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

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地块、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管控工作,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地农用地进行土壤状况调查。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保护,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检测评价。加强对土壤和农产品的采集和送检,维持农用地高质量,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确保农产品安全。治理修复溪口镇、渭桥乡、齐云山镇等粮食主产地农用地后进行安全利用,并形成示范效应。加强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的调查,加大修复力度。

3. 加强耕地保护修复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树立“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的耕地保护理念,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到2022年,全县耕地质量提升0.3个以上等级。

(四)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1. 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重点乡镇和大型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水质检测。推动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2021~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溪口农村安全饮水管网改造。完善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机制。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区内推行农业种植化肥农药减施,保证缓冲带氮磷拦截效率。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民生工程,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管护维护体系。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提高农村污水的纳管率,进一步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及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城镇和乡村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完善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到2025年底,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 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化运营管理水平,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完善农村建筑垃圾的收集和转运体系。探索湿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和处理处置和消纳。

持续建设美丽乡村。扎实开展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垃圾农村垃圾治理成果,做好农户厕所改造,统筹好农村生活污水和粪污一体化治理,改善村容村貌,提高乡村宜居水平。落实商山农业农村、古塘—首村沿线、杨村段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以及五城镇、蓝田镇环境风貌整治工程,开展新安江流域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乡镇项目建设。

2.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双减战略”。加强茶园、果园、蔬菜园等种植园“绿色防控”。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大力推进秸秆制成有机肥还田,加强秸秆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扩大测土配方应用,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强氮磷污染防治,通过生态拦截工程,有效减少农业氮、磷污染。强化农膜准入管理,大力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推广地膜机械化回收技术。建立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到2025年,全县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9%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3.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执法

将环境执法纳入农村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严厉打击采砂、占用河道和使用高毒农药等行为。

(五) 严控固废危废污染

全面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系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标准划分、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清运方式探索、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等行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工作。全面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化“生态美”超市成果应用,推广城区版“生态美”超市平台,探索“绿色账户”等激励措施。

提升固废处置管理能力。按照《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配备完善的设备与队伍。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尾矿库等历史遗留固废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抓好落实。

加强固废资源化利用。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理念和措施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的社会氛围。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鼓励开展以旧换新。推进全县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加强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以东临溪镇、海阳镇、商山镇等重点区域为基础,进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布局,推进废弃物资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水平。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降解塑料袋或重复利用的布袋或纸袋。创新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

加强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加强园区危废处置管理,对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管,提高危废转运频次,做到危险废物及时处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特别是加大对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危险废物日常监管,指导和督促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规范和完善危废贮存、处置等环节管理。针对分散的危险废物,建立区域内统一收集平台。落实垃圾收集车辆、危废、医废转运车辆“错时错峰”等措施,保障旅游交通的顺畅。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协调区域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衔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健全乡村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体系,村卫生室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由乡镇负责集中转运。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的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六) 严防各类环境风险

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更新完善土壤、地下水、危险废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镇气象灾害、农产业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做好相关应急防范工作。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内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管理。

强化环境应急防控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防范洪涝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加大对重点企业、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区的监管巡查和巡检力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应急平台,协同多部门完善全过程、多层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绿色通道”保障要求。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灰犀牛”、“黑天鹅”隐患,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工作。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规范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推进废旧放射源回收利用;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防范涉汞、镉等重金属污染。

五、 保障生态服务功能稳定

(一)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野生动物及重要栖息地保护。制定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性多样性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标准体系。对全县珍稀野生动物、湿地资源进行系统调查,并科学制定规划保护全县湿地资源。针对其它重要的鸟类、鱼类栖息地等重点地区,有序推进资源普查。有效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重点加强齐云山森林公园和六股尖、岭南、马金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对率水、横江等重要河流水库开展针对性的保护修复。到2025年,对黄山市珍稀野生动物救治覆盖率100%,救护成功率达到80%以上,加强重点物种重伤情救治的技术攻关,降低死亡率。

加强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加强防范本地物种资源流失以及外来物种入侵工作,推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控,积极推行无公害防治,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测报准确率稳定在90%以上。加大检疫检查和复检力度,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建设工程,重点保护齐云山景区、横江国家湿地公园、岭南、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松树资源和黄山松安全。到2025年,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枯(病)死松树清理率达到100%,实现发病面积、枯死株数双下降,有效控制压缩松材线虫病疫情。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通过基因库及繁育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皖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保护职能,力争拯救和保护一批国家和省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恢复和发展本区域珍稀物种资源,并形成若干个皖南珍稀物种繁育种群。

(二) 巩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管控。严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守横江、率水、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岭南自然保护区、齐云山风景区、县域南部和北部山体等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空间和开发强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禁止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巩固区域生态优势。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优化生态系统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保护,推动构建“四心(齐云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生态核心、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核心、岭南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核心、月潭水库保护区生态核心)、三带(夹溪河、横江、率水生态保护带)、三区(北部、西南部和东南部生态保育区)”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区域生态安全。采用“造、补、改、疏、育”等综合措施,加强生态保育区建设。明确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实行严格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管护机制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稳步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有序推进鹤城乡新安源古树名木改革示范区、板桥乡森林资源保护暨森林旅游示范区、休宁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改革示范区3个改革示范点建设,加快完善全面构建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技、一林一员、一林一警“五个一”林长服务平台,统筹协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相关工作,严格林地用途管理,健全执法管理体制,逐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发展机制。强化河长制建设管理,推动示范河湖建设,建立总河长令机制,集中开展“清四乱”行动。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

(三) 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推进非煤矿山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化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对闭坑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强化对矿山企业的综合执法监管。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水土流失治理及水源涵养能力建设等,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实施江河支流及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工程,提高自然修复能力。结合推进城镇人居环境改善“六项行动”、“三边三线”绿化提升行动,以点带面推动植树造林工作开展,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83.5%,保持全国前列。

(四) 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各类生态空间管控。依据省、市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全县自然保护地评估与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地、各类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开展常态化监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

加强新安江流域保护性开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或破坏天然水域鱼类自然繁殖、增殖的行为,禁止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禁止捕捉、杀害、非法买卖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五) 探索生态环境与人群健康管理

以旅游景区、经济开发区和城镇居民集聚区等区域为生态环境健康管理重点区域,加强周边环境与健康调查和监测,完善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工作网络,提升林业、水环境的监测、治理能力。落实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助力健康休宁建设。

六、 保障措施

(一)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

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基层各乡镇、村、社区的管理责任体系。

优化目标评价考核机制。贯彻《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眼环境质量改善,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常态化开展考核与审计,同步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

完善考核评估及督察问责机制。着眼环境质量改善,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常态化、综合性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完善并实施奖惩机制。

(二) 强化环境治理企业责任

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制定重点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治污,对非法排污、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构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动态调整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 推进环境治理全民参与

建立健全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多部门协同工作,共同建立环境决策机制,开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重大公共事务决策中公众参与的渠道。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建立激励表彰机制,提升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对全民参与工程中表现的优秀公众、社会团体、企业、职能部门予以奖励或表彰。

强化全社会监督。积极做好信息报送,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加大公众参与机制建设。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保证群众表达诉求、权益通道顺畅,加强政府对社会舆论的引导。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

做好环境保护教育。继续围绕法律“七进”、“八五”普法等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谋划“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活动,增加宣传形式和内容,扩大宣传阵地和范围。

(四) 提升环境治理监管水平

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智慧黄山大数据平台、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实现污染精细化管理,统筹实现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风险预警和环保执法统筹管理和数据资源共享。继续加大对饮用水源、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重点污染源、污染减排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防控预警数据库和应对措施。积极开展各类技术培训,为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加强对全县生态监测网络的监管和维护,加强生物多样性及重点区域噪声的监测。加强空气生态监测网络的运维,定期发布通报,对点位数据进行分析,做好县域内各区域环境空气整治工作。加快融入区域环境数据共享,强化生态流量统筹、涉水事务监管。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正面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对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切实加强全县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继续做好信访投诉的受理和调查等工作。配合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持续推进做实河长制、林长制,创新林长河长一体化管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开展大气、水、土等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推进工业、城镇、农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部门、林业部门、城管部门、园区管委会等在机动车尾气治理、松材线虫防控、园区环境治理、生活垃圾管控收运等领域的协作。

(五) 加强环境保护资金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根据上位政策优先支持的项目,如生态农业、绿色食品、智能制造等产业以及水环境综合整治、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项目,给予特别优先。统筹污染防治项目、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新安江流域补偿、矿山整治土壤修复、亚行贷款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建立资金引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项目,引导商业银行资金流向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

(六)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参与全市基层环保人才培训、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加强交流,不断提升基层环保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鼓励和表彰铁军标兵集体和个人。全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附件1:休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地点

计划投资(万元)

建设年限

(一)水资源保障及饮用水源保护

1

横江流域休宁县段(齐云山-古城岩)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

本项目以新安江重要支流横江为主要保护流域,以保护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休宁县古城岩风景区为起点,齐云山风景区(横江田园风光带)为终点,中间连接休宁县城区万安老街、横江湿地公园,建设横江流域休宁县段生态廊道。建设内容包括:结合横江休宁县段沿线现有道路,修建生态步道约43km(新建38km,修缮5km),节点打造约30处;并规划建设沿线生态护岸约15km(新建10km,修缮5km),清理河道约5km,于沿线河滨消落带处建设人工湿地约400亩,另修建河道沿线两侧生态氮磷拦截沟渠约10km,以及生态隔离带约10公顷,配套建设横江沿线两侧农村及城镇污水管网约15km。

休宁县县城及万安镇、齐云山镇等

12000

2021-2023

(二)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2

月潭湖缓冲带生态修复保护工程

项目占地224亩,对分布于陈霞各集中安置点和阳干区域的河道及滩涂地实施湿地保护生态修复工程

月潭湖水域及周边

2900

2021-2022

3

新安江流域(芳口村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新安江流域(芳口村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起点为率水桥,终点至芳口村南村界,项目主要内容为芳口村沿率水及叉水河岸线生态护岸2020米,并对沿线生态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40755平米,修建村庄及沿河截污管道10770米,村庄内部修建沟渠1276米,沟渠清淤3785米

东临溪镇

4224

2021-2022

4

新安江支流夹溪河(休宁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新安江支流夹溪河(休宁段)皖赣铁路上游约1.3km的河段进行水环境治理,并对工程沿线的下东、枕头山地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新建盐铺大桥,打通盐铺和朗斯接线。

海阳镇

20000

2021-2023

5

休宁县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对县城三板桥河、县前河等内河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水生态修复、径流污染控制及河道清淤等环境整治,在月潭水库库区周边金城、阳干、陈霞、小珰四处建设生态缓冲带,对朱村河、佩琅河等重要流域进行综合治理。

休宁县

9000

2021-2023

6

休宁县中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对休宁县境内沂源河、新岭水、源芳河、碜溪河、龙田河、琅源河等中小流域开展水蚀坡林地综合整治、沟道治理与清水廊道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休宁县

6000

2021-2025

(三)水环境安全保障

7

休宁县城市基础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包含书院路、金宁路等8条道路提升改造;内河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县前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三板桥河综合治理工程;新建五城路、文昌西路及横江路等

海阳镇

57668

2020-2021

8

珮琅河(休宁县榆村乡段)流域污染防治项目

新建污水主管(φ315)管网铺设约2896.5m,污水支管(φ200)管网3765.45m,污水出户(φ110)管网4575m,污水检查井319座,路面恢复6765,化粪池85座,污水处理终端(20吨)、污水处理终端(50吨)、污水处理终端(60吨),生态氮磷拦截沟。

榆村乡

1491.6

2021-2025

9

休宁县万安镇污水管网工程

本项目齐云大道下d400-600污水管采用牵引法施工,d800污水管采用顶管法施工,其余路段污水管采用开槽法施工。共新建污水管道11983m,管径d300~d800,管道埋设深度约2.0~4.0米。

万安镇

3593.09

2021-2025

(四)大气污染防治及废气治理

10

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

按时限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休宁县

3000

2020-2022

11

低碳交通建设工程

完善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对公交车辆节能改造,增加公交线路,购置节能公交车,加强交通污染控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

休宁县

2000

2020-2025

12

绿色建筑推广工程

推进集中供冷和空调节能技术改造,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等。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率先将休宁县学校、医院、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绿色建筑改造,其次对建成区住宅进行绿色建筑改造。

休宁县

2000

2010-2025

13

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以蓝田镇、五城镇、商山镇等地为重点,推进对茶叶、菊花等农产品加工“煤改气”“煤改电”项目实施。

休宁县

3600

2021-2023

14

扬尘治理工程

加强扬尘治理,重点强化砂石原料堆料场、破碎车间封闭、道路、物料运输封闭等管理。加强矿区绿化和道路水喷淋控制扬尘,建立矿山扬尘防治长效管理等。

休宁县

41668

2019-2021

(五)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

15

新安江源头典型水稻种植区域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对全县溪口镇、渭桥乡、齐云山镇等粮食主产地农用地进行土壤状况调查,通过治理修复后进行安全利用,并形成示范效应

休宁县

1600

2021-2023

(六)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16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申报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

休宁县

5000

2021-2023

17

五城镇亚行贷款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

新建月潭、溪北、舟斜、星洲4个污水处理终端并配套污水管网,同步实施路面恢复

五城镇

1770

2021-2023

18

休宁县农村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

提升改造齐云山镇、白际乡、鹤城乡等14个乡镇的25个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污水管网、检查井、卫生厕所建设。

休宁县

2560

2021-2022

19

历史及地域文化保护工程

传统村落保护。推荐申报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大休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成果的宣传力度,提升休宁特色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休宁县

200

2020-2025

20

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工程

新建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工程选址位于前川村上村组银坑处,占地面积约 12 亩,实施内容包括:新建总建筑面积 6170 平米,购置相关设备 84 台(套),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停车场、绿化以及环卫等基础设施。

蓝田镇

3000

2021-2022

21

休宁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

开展茶叶、水稻、油菜、菊花等4项绿色生产技术示范,建立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开展农业绿色标准体系、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农业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

休宁县

4000

2020-2022

22

休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1、新建年产3万吨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2处,新建秸秆饲料厂1处;2、新建秸秆收储点5处,完成土壤地力提升1万亩。

休宁县

3300

2021-2025

(七)生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23

皖南珍稀物种种源基地及繁育中心建设项目

通过基因库及繁育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皖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保护职能,力争拯救和保护一批国家和省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恢复和发展本区域珍稀物种资源,并形成若干个皖南珍稀物种繁育种群。对黄山市珍稀野生动物救治覆盖率100%,出勤率达到100%,救护成功率达到80%以上,加强重点物种重伤情救治的技术攻关,降低死亡率。

休宁县

1000

2021-2022

24

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

统筹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四项任务。继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实施“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

休宁县

6000

2020-2025

25

休宁县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建设工程

通过休宁县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积极保护齐云山景区、横江国家湿地公园、岭南、六股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松树资源和黄山松安全,促进休宁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旅游业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经济繁荣。 对休宁县域内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枯(病)死松树清理率达到100%,就地就近除害率达到100%,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测报准确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发病面积、枯死株数双下降,控制压缩松材线虫病疫情

休宁县

16000

2021-2024

26

森林资源保护

开展森林火险预警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名木古树保护及水口林修复,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休宁县

5800

2020-2022

27

休宁县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我县地处皖南山区自然资源丰富,为保护我县自然资源特拟采取以下措施:1、休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需要对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进行总规编制、勘界立标。2、对全县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包括监测调查、栖息地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救治以及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补偿。3、对全县湿地资源进行系统调查,并科学制定规划保护我县湿地资源。4、对全县濒危古树或生长衰弱古树进行修复保护。

休宁县

2393

2021-2023

28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配合完成休宁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配合制定管控办法,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理制度。

休宁县

2000

2020-2022

29

亚行贷款黄山市森林健康综合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进一步夯实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松材线虫病预防能力和除治水平,阻击松材线虫病向黄山侵入,确保黄山的松林安全,使新安江流域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促进森林健康,提升森林生态效益。

黄山市各区县

10373.9

2021-2026

(八)环境基础设施提升

30

休宁县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对休宁经济开发区尧舜园区内12公里道路两侧的雨污水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探测,对堵塞管网进行疏通,对出现问题的管网进行修复或更新。对园区开展集中供热,建设20蒸吨锅炉及2000米供热主管网。

休宁县经济开发区

4480

2021-2023

31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程

严格对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工业固废中转中心,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收集贮存,对园区内企业危废日常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休宁县

2200

2021-2022

(九)治理能力现代化

32

县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县执法监测站配备一定的应急监测设备,具备基本应急监测能力。

休宁县

350

2021-2025

33

生态文化全民宣教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知识培训,组织实践活动及公益活动;开通"休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微博、微信公众号;主要公共场所增设宣传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的公益性广告。

休宁县

400

2020-2025

34

开设"休宁县生态文明建设"专栏。

休宁县

100

2020-2025

35

绿色系列示范创建项目

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等绿色系列创建。

休宁县

300

2020-2025

36

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重点抓好火电、化工、水泥建材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与升级改造,包括用水管网更新改造。

休宁县

6000

2020-2025

37

节水型企业示范建设

对影响面广、示范性强、节水效益显著的企业予大力支持与奖励,以点带面。

休宁县

300

2020-2025

合计

24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