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工作总结和
2024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优良。截至10月底,PM2.5平均浓度为25.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4%,位于全市第7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7.0%,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4个百分点,位于全市第6位。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出入境断面、3个乡镇饮用水源和1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1、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控。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加强秸秆禁烧、臭氧及VOCS排查整治、扬尘污染治理等,建立县、乡及第三方三支禁烧巡查队伍,截止10月底开展巡查3万余人次,制止火点1312个、发布秸秆禁烧督查通报4期、召开休宁县秋季秸秆禁烧约谈会,约谈乡镇12个,发放一封信及签订承诺书共计约12万份;对6家加油站、20家企业开展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联合交运局、公安局开展柴油车路查路检车64辆,及时跟进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安装115辆;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建筑工地43个、矿山企业21家,共发现并完成扬尘问题整改29个;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完成32户农村茶菊热源替代,拨付奖补资金26.06万元。
2、统筹推进水、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相继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和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县级以上水源地问题清单,确认问题1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委托第三方开展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调研报告,配合市局和三三二地质队完成27个疑似黑臭水体核查。开展佩琅河流域和朱村河流域干支流水环境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强化土壤环境规范管理,完成28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导企业规范化设置新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累计行政代处置农药废物等8.915吨。对36家企业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对黄山市永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发现问题进行约谈,督促问题整改。完成7家辐射安全利用单位年报,对6家辐射利用机构开展辐射安全利用检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完成摸排涉化学物质企业8家。对2家企业开展尾矿库土壤隐患排查,督促尾矿库按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3、加大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根据 “1+7”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牵头制定出台《休宁县2023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至10月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更新调整至96个问题,累计完成问题整改83个。同时,结合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会议安排部署,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累计自行排查问题207个,已完成整改199个,按时序整改8个。
4、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巩固“绿盾”行动成果,加强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完成2个横江湿地公园重点问题线索点位核查,开展20个一般问题线索点位核查,配合市局完成6个省级任务点位核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认真执行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已验收运营站点季度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年度7个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中4个基本达到考核目标,3个正在实施;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中6个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设,2个正在建设;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均3个已完成,2个有序推进;11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9个已完成、其余2个在建。
5、提升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5271万元。积极主动开展“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1-10月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4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55件;积极谋划申报生态环保项目,夹溪河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成功进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休宁县一江两岸水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EOD项目顺利通过省级审核,融资可研已完成,总投资23.4亿元;正在实施的中央资金项目共5个,总投资15510万元。其中,新安江流域(朱村河、佩琅河休宁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和月潭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开展审计验收。
6、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大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今年来污染源双随机抽查35家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件,其中结案2件,罚款37.38万元,在办1件,另办理配套办法案件1件,龙田跨省倾倒固废案已完成前期调查取证,并移送公安作为刑事立案。全县共受理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件108件,完成“三整治一保障”信访问题整改20个;完成夹溪河“南阳实践”“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初稿,“2023年黄山市畜禽养殖废水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脚本已制定并完成前期相关点位和演练内容准备工作。及时应对处置东临溪天运混凝土搅拌站泵送剂泄漏事故、黄山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三五九处油污泄漏事故,三五九漏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列入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汇编,并作为正面典型案例上报生态环境部。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持续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研讨,同时注重学做结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至10月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班子成员签订责任清单,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1+7”专项行动),开展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和酒驾醉驾、赌博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问题检视和警示教育3次,扎实做好省委巡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做好“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关注网络舆情,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舆情应对和分析研判能力。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1、持续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强化大气精细化管控,按照《休宁县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开展城区、郊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颗粒物走航监测,找准症结,落实精准治污;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按照秸秆禁烧考核办法,加大约谈和考核约束。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茶菊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完成年度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安装任务;统筹推进土壤、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新污物治理工作,按照市局部署,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八大专项行动,完成饮用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挂图作战、加强调度督导,严格考核验收,统筹推进剩余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提高整改完成率;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实施动态管理,督促各乡镇、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同时,正确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加大信访问题调处力度,扎实推进“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以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等六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
3、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和能力。推进休宁县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休宁县新安江源头典型水稻种植区域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等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结合EOD项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等重点项目,积极谋划2024年度资金项目。配合县发改委、县城投集团积极推进EOD项目实施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非现场执法监管,强化环境应急和风险管控能力,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及备案工作;继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出入境断面等水质例行监测和执法监测工作,为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数据支撑,不断提升环境监管、监测科技水平。
4、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坚持系统观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抓手,强化生态修复和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问题核查和整改;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按照两个“60%”目标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控,加大调度频次,及时通报约谈,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年度考核工作,加大重点项目资金谋划和争取,不断夯实现代化环境治理水平和能力。
5、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好学习总结和成效巩固,不断推进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以学正风,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效体现在工作落实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整改;扎实推进 “1+7”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持续巩固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