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 部门名称: | 单位:元 |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项目类别 /支出项目) |
年度预算安排 | 项目内容 | 绩效目标 |
|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 285000 | |||
| 069018 | 休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85000 | ||
| 本级项目 | 285000 | |||
| 069018 | 综合执法环境应急工作保障经费 | 285000 |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任务的实施,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工作以及环保督察、信访投诉、应急处置等工作。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设立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批复》黄编办字〔2020〕5号;《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办〔2019〕17号;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35号;关于征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便函[2024]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4]14号 |
【总体目标】 保障人员运转类支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完成上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正常运转保障人员数(≤12人) 指标2:双随机检查次数(≥30次)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定性(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时效性(在财政规定的时限内支出)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人员和运转经费(≤28.5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为企业发展提供执法保障(引导企业良性发展,企业违法行为减少,企业经营环境逐步向好)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较明显)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生态环境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费损害)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单位履职、促进生态环保工作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较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职工对单位正常运转满意度(≥90%) |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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