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6824341/202501-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规划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 

作者:休宁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0:16 信息来源: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和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优良。截至11月底,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23.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5%,改善幅度位于全市第2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7.0%,位于全市 6位。根据省厅1-10月PM2.5平均浓度通报,我县在全省104个区县中排名第11位。降尘量第三季度在全省59个县(市)中排名第8位。全县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9月我县水质指数2.481,排名位列全省105个区县第1位。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一)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环境方面。落实《休宁县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对重点区域、重要站点进行分类管控。一是做好站点周边环境保障。加大对城区两个省控站点管控,成立巡查队伍、建立日巡查工作机制,每日安排人员对省控站点周边环境排查,及时处置。三是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道路扬尘、建筑工地、餐饮油烟监管,加大督促主城区、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及重点区域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重点对站点附近的幸福里、幼儿园等建筑工地加强巡查,督导做好洒水降尘工作。三是常态化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关注大气精细化平台及时处置火点。今年以来开展巡查(含电子巡查)2.0万余人次,及时处置火点300余个,督促完成10个扬尘问题整改。水环境方面。一是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对涉及我县的155个疑似入河排口进行全覆盖摸排分析,认定入河排口23个,按照工作职责,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排口3个,完成核查整改1个,剩余2个正在积极整改中。配合完成长三角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审计。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一源一档”。今年以来,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检查7次,核查饮用水水源地遥感监测问题共14个,存在问题7个,完成整改4个。编制《休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完成五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和溪口镇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土壤环境方面。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尾矿库环境监管及土壤环境隐患排查,已对28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评估,行政代处置固废废物158.086吨。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检查3次,完成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牵头制定《休宁县2024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将“1+1+N”各类环境问题一并纳入我县“1+7”专项行动实施动态管理。做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第一时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完成19批次调阅资料上报和各类交办问题、信访件核查整改。一是省环保督察情况:根据《黄山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共反馈我县共性问题22个,个性问题7个,目前阶段性办结问题5个,剩余24个问题按照整改时序推进。共交办我县省环保督察信访件21件(1件与屯溪区、市直部门共同办理),其中已办结15件,阶段性办结5件,正在整改中1件。二是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共交办黄山市信访件29批93件,其中涉及休宁县6件,目前经现场核实,不属实件1件,已完成整改2件,剩余3件正在推进整改中。三是1+1+N和 “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至11月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更新调整至102个,整改时限内的4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林业等18个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力度,截至目前,共自查问题122个,全部完成整改。拍摄两期县级警示片,披露问题16个,完成整改13个。

(三)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一是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业园区“绿色提升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等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200余家次,发现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11个。持续开展企业“体检式”监督帮扶,指导解决环境违法风险点3个。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今年以来,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件,其中结案3件,罚款30.4万元。移送小电镀加工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龙田跨省倾倒固废案已配合检察院、公安部门完成前期调查取证,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三是强化信访办理质效。全力做好“中高考”“两节两会”等重要节点环境信访安全保障,将餐饮油烟、噪声、黑臭水体等群众家门口问题纳入全县民生实事一体推进。至11月底,化解舆情4起,“四整治一保障”问题整改49个,受理各类环境信访180余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100%。四是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置 “6.22”强路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通过及时有效处置火灾废水,加大加密监测,未对横江水质和黄山市一水厂水源地造成影响。深入推进夹溪河“南阳实践”“一河一策一图”编制,积极探索方案成果运用。

(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一是生态保护成效凸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由“基本稳定”上升“轻微变好”等次,累计获得补助资金59110万元。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中期成果评估,累计调查发现各类生物物种2125种,解译完成休宁县生物多样性调查一级生态系统。在六股尖省然保护区、龙田乡等多地记录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亚洲黑熊出没的珍贵照片和视频,受到各级媒体高度关注。二是持续开展绿盾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国家、省、市级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线索点位、横江湿地公园问题线索点位、自然保护地问题线索等情况核查共65处。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大排查大整治。将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纳入群腐专项治理,积极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现已排查日处理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6个,初步发现问题设施59个,已完成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的22个,初步制定整改方案的33个。同时,积极开展全县非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全面复核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现场调查正在形成调查报告。与此同时,按时序推进年度8个省级农村污水整村推进和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12月底前全部完工。

(五)切实加强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一是严把环评准入关。认真落实部分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制度和部分登记表类建设项目豁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保护单元分区管控。持续开展2024年“环企直通车”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加大建设项目环保前期介入,做好项目落地环保要素保障。至11月底,已审批环评报告书1件,报告表6件,登记表备案79件;二是加强固定污染源审查监管。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前技术审查,完成20家企业排污许可质量整改和全部企业的年度报告。三是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实施。谋划申报休宁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和月潭湖缓冲带建设项目等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推进休宁县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实施,4个水源地保护工程均加快建设,已执行中央资金1179.37万元。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保密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方案》及 《2024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确保责任传导到位,完成省委巡视反馈2个问题整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调整,强化保密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专项工作,持续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关注网络舆情,提升环境舆情应对和分析研判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作风整治。举办专题读书班并开展研讨,深入开展各类警示教育6次。完成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兼职取酬问题、因私持有护照等专项摸排,持续推进 “1+7”专项行动。三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持续发挥“宁心家园”功能型党支部作用,做好结对帮扶,特别在今年汛期主动做好联系乡镇和包保小区的防汛救灾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包保区环境整治任务。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研讨6次,召开作风体检专题会1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 3次,开展主题党日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

二、2025年工作谋划

2025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标准落实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举措,为打造“一胜地”、建设“七个强县”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1、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上,持续落实《休宁县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依托大气精细化管控平台,全面落实精细化管控。重点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和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管控,继续建立巡查队伍加大省控站点周边环境巡查保障,确保完成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管控、路检路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 涉气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农村菊花加工热源替代项目。水污染防治上,常态化做好入河排污口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清零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和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土壤污染防治上,做好危险废物环境规范化管理,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继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一是统筹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挂图作战,加强工作调度,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二是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滚动式、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对2024年省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馈交办的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改成实效。三是深入举一反三,继续坚持按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拍摄县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持续加大信访问题调处力度,扎实推进“四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

3、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和创建。一是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加快推进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类群物种编目和采集生物多样性数据,制作休宁县陆域生物多样性电子地图,完成编制休宁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总结报告和编目报告,发布调查成果。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会同资规、林业、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改;二是加快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进度,持续加强与省厅和市局沟通对接,争取获得更多支持,力争通过验收,获省政府激励事项。三是持续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年度考核工作,对照考核细则对可能失分项进行补缺补差,加大部门沟通对接,确保资金争取不被扣减。

4、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省级工作部署,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当年省级农村污水整村推进和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针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乡镇自运维能力不足的问题,试点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并总结经验,向全县推广。

5、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加大建设项目环保前期介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持续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告知承诺制审批类项目做到“受理当日完成审批”。开展“环企直通车”行动,加强 “双招双引”,主动做好项目落地环保要素保障。配合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延续。

6、加大重点环保项目谋划和申报。加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和使用绩效。开展2025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谋划申报,继续谋划月潭湖缓冲带建设、溪口镇生态廊道、齐云山镇境内水环境生态修复、新安江源头农村污水治理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美丽河湖项目编报,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和成熟度。同时,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开好高质量的民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扎实推进 “1+7”专项行动,巩固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和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和监察执法、应急监测等能力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