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56824341/202507-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7-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黄环(休)罚告〔2025〕6号

作者: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08:50 信息来源: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吴X飚:

性别: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4100219XXXXXX0655,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东路XX号。

我局于2025618对你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实施了以下行为:

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风)受原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委托,由你主持编制的《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以下问题:

1.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2.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3.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刘亚风身份证复印件1现场负责人刘X云身份证复印件1环评编制人员吴X飚身份证复印件1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风、现场负责人刘X云、环评编制人员吴X飚的身份;

2.2025年6月18日对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由你主持编制的《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况;

3.2025年6月18日对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刘X云、环评编制主持人吴X飚的调查询问笔录2份,证明公司由你主持编制的《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况;

4.你与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你与该公司的关系情况;

5.你在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任职时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复印件1份,证明你与该公司的关系情况;

6.你的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证明由你主持编制《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职业资格的情况;

7.《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上级移交问题相关内容复印件,证明由你主持编制的《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况;

8.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复印件1份,证明该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情况;

9.《关于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复印件1份,证明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情况;

10.《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移交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线索的函》复印件1份,证明由你主持编制的《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况;

11.《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授权刘士云代为处理本案相关事宜的情况;

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你确认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的情况;

13.执法人员孙艳、黄先华的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之规定。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存在下列质量问题之一的,由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编制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二)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或者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三)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四)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或者错误的;(十)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之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之规定,拟对你失信记分5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你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到本告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你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董宝林              电话:0559-7512323

地  址:休宁县政府大楼七楼  邮政编码:2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