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凯盛石英材料(黄山)有限公司《璜茅石英矿废石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项目管理股。
电话:0559-7519892,传真:0559-7512323
监督电话:0559-7512323
地址:休宁县政府大楼708
邮编:245400
2025年8月15日
项目名称:璜茅石英矿废石预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休宁县岭南乡璜茅村
环评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休宁县岭南乡璜茅村现有矿区范围内,新建1栋1层车间,新增1套湿式筛分加工生产线,设有给料机、滚筒筛、水洗轮、脱水筛等生产设备,主要从事非金属矿产生土石料的筛分、水洗生产活动,生产原料来源于凯盛石英材料(黄山)有限公司璜茅石英矿开采排土场中所废弃的土石料混料,项目建成后,湿式筛分生产线年处理土石料混料27万吨,产能为20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应严格落实土石料挖翻过程粉尘采取雾炮机抑尘、投料区采取三面围挡+喷淋洒水抑尘、骨料周转场水喷淋抑尘、出入车辆清洗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冲洗平台自带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车辆清洗;筛分、水洗废水 经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场区雨水自流至集水池,用于生产用水;生产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回用于农田施肥;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噪声:通过优化布局,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泥渣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含油手套、抹布属于危险费用,经规范收集贮存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人员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凯盛石英材料(黄山)有限公司《璜茅石英矿废石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休宁县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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