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508-00008 信息分类: 执法救济和监督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5-08-08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执法救济和监督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执法监督和救济途径(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10:31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相对人对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向休宁县人民政府或黄山市人民政府(休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休宁县司法局,地址:休宁县黄山南路,电话:7512756。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黄山市司法局,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4楼,电话0559-2355282)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