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303-00059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意见征集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征求《休宁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16:55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38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55号),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优化计量服务,强化计量监管,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县市场监管局代拟了《休宁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

二、公开方式

《休宁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文将登载在:休宁县市场监管局网站。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39?type=2&nav=0)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休宁县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股(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5号,邮政编码:245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休宁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16802491@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休宁县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751015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朱茜、余兰芳。

四、起草说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坚持把计量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来抓。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以下简称《规划》),对未来15年我国计量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战略部署。2022年5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2﹞38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2年12月1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2〕5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划》、《工作方案》和《通知》,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优化计量服务,强化计量监管,县市场监管局代拟了《休宁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休宁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