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局结合实际草拟了《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13日。
二、公开方式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文将登载在:休宁县市场监管局网站。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39?type=2&nav=0)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休宁县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股(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5号,邮政编码:245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347169221@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休宁县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股联系,联系电话0559-751015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王炜、余兰芳。
四、起草说明
2021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该《纲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标准化纲领性文件,在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为下一步我国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导向,为标准化发展设定了目标和蓝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标准化发展的决策部署,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0号)。2022年9月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字〔2022〕12号)。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0号)《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22〕12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我县标准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进一步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积极参与标准化国际合作,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休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努力建成推动休宁县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我县综合实力提升。主导或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1项以上,行业标准8项以上,省、市地方标准25项以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更具活力。建成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培养企业标准总监25人以上。标准化服务能力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35年,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强化关键领域技术标准研究。积极探索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创新成果带动创业等模式,加强在电子信息、汽车配件、装备制造、绿色有机食品加工等技术领域的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尤其要在“卡链”“断链”上取得突破,更好地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2.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内容,开展标准化科技项目研究,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技术路径和共性方法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
3.建立科技与标准互动机制。建立电子信息、汽车配件、装备制造产业等领域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落实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纳入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的指标体系。
(二)不断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4.加强新兴产业标准引领。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布局标准链,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的研制应用,积极争创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支持新兴产业延链强链、特色前沿、成套装备、多业态融合和安全标准的制定。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研制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5.推动传统产业标准升级。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推进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精品化、服务型标准制定和质量提升行动。
6.加强数字经济标准研制。建立完善生产制造、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体育、数字金融、应急、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智慧化转型标准体系,促进数字产业发展壮大,助力数字休宁建设。鼓励引导平台企业、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发展。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7.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制,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重点加强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徽菜、商务咨询、展览展会、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研制,提升商贸服务、健康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清洗保洁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支持申报和创建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8.增强现代产业重点领域标准供给。结合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城市大脑、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融合集成创新应用,加快大数据与产业融合的标准实施、应用与推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三)不断提升标准化改革开放水平
9.以标准化促进改革措施落实。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标准制定。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完善“一屏通办”服务标准。全面实行开发园区“标准地”制度。
10.广泛开展标准化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联动发展,根据标准化区域合作机制,引进区域标准研制成果,推动标准、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
(四)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11.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与实施。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和低碳零碳负碳标准研制,实施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强化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能效、能耗限额、能源管理、能源基础、节能监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制定实施。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实施,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约利用,推进碳达峰行动。
12.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推进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参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标准研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及推广实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新安江流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动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共享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等方面一体化,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
13.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加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农田防护林保护等标准研制。加强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南生态屏障建设的标准制定。积极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
14.推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标准实施。加快构建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实施,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推进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建立完善绿色农业发展标准,推进可降解材料、制品及农用地膜等标准研制和实施。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标准,积极落实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等标准。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绿色建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标准。实施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支持消费品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高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满足绿色、节能、节水需求和消费品有效供给。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15.大力提升文旅产品品质。树立世界眼光、瞄准国际一流,推动文旅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智慧旅游、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休闲、高品质文旅产品等基础性和引领性标准研制,加快我县全域旅游和文化旅游发展,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全域旅游目的地。
16.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推动种子种苗、种畜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分级、加工流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产品追溯与农资供应管理评价、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测预警、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化、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标准研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品质提升工程。加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开展农业品牌建设、评价标准研制。
17.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研制,推动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实施,研究制定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加强城镇规划、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标准研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推进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城市风景名胜保护与管理、徽州古建、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城市应急处理、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和席地而坐“徽客厅”示范区等标准制定实施。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服务能力,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8.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巩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果,重点推进智慧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研制与推广,打造治理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标准互通,推进涵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内容的黄山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加强劳务派遣企业、交通运输领域、住房租赁市场、医保基金监管、统计等领域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探索推进机关单位标准化建设,围绕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机关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标准制定,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9.推进“平安休宁”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交通安全、食品药品、网络空间安全等领域安全标准建设,深入推进“铸安”行动。大力推进“食安安徽”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20.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以教育、文化、残疾人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基础,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婚姻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全民健身、医疗服务、中医药发展、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服务等02202021111标准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文化市场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建设。通过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治理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
(六)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21.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加快发展团体标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平台,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规、政策、标准、专利等服务和支持。逐步建立重要标准发布及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按要求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
22.从严管理地方标准。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
23.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完善标准化科技体系,支持在院校、科研技术机构和高科技企业等成立标准化研究机构,在文化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绿色食品与高端制造业标准化、技术与信息标准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等领域开展研究,打造“休宁标准”。充分利用安徽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标准数字化服务水平。制定完善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24.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持县内技术机构成立标准化研究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办标准化课程,培育标准化人才。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制度落实,实施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组织对企业标准化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引进、储备懂专业、具有丰富经验的复合型标准化高端人才,建立与我县标准化实施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25.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标准化工作舆论引导,宣传标准化实施成效,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了解标准化知识、参与标准化活动、享用标准化成果的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标准化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中的认知度和普及率,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成立休宁县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发展重大问题。县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转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具体支持政策,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系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休宁县标准化事业。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三)加强评估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本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