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你拍我查”活动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你拍我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秩序,鼓励公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老年人药品、基本生活类、康复护理类、医疗器械类、辅助生活器具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拍摄,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高效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收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休宁县范围内,发现有经营者(商家)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用手机拍下来提供给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查处。
(一)宣称药品、保健品“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老年人神药”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二)借“专家义诊”“健康讲座”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
(三)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通过“傍权威”“傍科普”“养生医疗”等噱头,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
(五)炮制虚假科研报告、患者案例、实验数据。
(六)虚构自身资质、从业人员情况或产品疗效。
(七)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短视频、网络软文、网络红人制造虚假口碑或分享虚假消费体验,通过算法推荐、话术诱导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
(八)其他无证经营、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邮箱或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邮箱:xnjgpjy@163.com ;受理地址: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5号),邮编:245400。
四、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3.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