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505-0001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5-16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5-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主动回应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你拍我查”活动的公告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11:05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有效遏制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范围开展“你拍我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秩序,鼓励公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老年人药品、基本生活类、康复护理类、医疗器械类、辅助生活器具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拍摄,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高效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收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休宁县范围内,发现有经营者(商家)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用手机拍下来提供给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查处。

(一)宣称药品、保健品“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老年人神药”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二)“专家义诊”“健康讲座”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

(三)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通过“傍权威”“傍科普”“养生医疗”等噱头,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

(五)炮制虚假科研报告、患者案例、实验数据

(六)虚构自身资质、从业人员情况或产品疗效。

(七)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短视频、网络软文、网络红人制造虚假口碑或分享虚假消费体验,通过算法推荐、话术诱导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

(八)其他无证经营、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邮箱或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邮箱:xnjgpjy@163.com ;受理地址: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5号),邮编:245400

四、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3.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