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506-00009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10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6-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市监)登撤字〔2025〕第2号 词: 主动回应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动回应】关于撤销登记陈*为黄山市彦宏刚机电有限公司的监事事项决定书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16:34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彦宏刚机电有限公司:

2025317日,陈*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有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1121日登记陈忠黄山市彦宏刚机电有限公司的监事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