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503-00014 信息分类: 检查内容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工作动态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海阳市场监管所“五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3-11 11:47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近日,海阳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本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网络直播主体22家,提出整改意见20个。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放《监督意见书》,明确五项监管要求,促进直播主体规范经营

一是严守法责。要求直播主体严格履行《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责任。二是严控宣传。禁止虚假夸大商品性能或伪造用户评价,直播内容涉及商业广告的须依法履行广告审查义务。三是严把准入。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禁售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商品及服务,禁发违规商业广告。四是严审特殊广告。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须经前置审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五是严抓公示。督促经营者在网店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信息,并提供真实经营地址及售后服务信息。

下一步,海阳市场监管所将强化日常监管与普法指导,严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推动构建诚信网络消费环境,同时呼吁直播主体主动自查整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王泽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