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休宁县品风燃气设备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邵*荣)《检验检测结果告知书》送达公告
休宁县品风燃气设备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邵*荣):
本局依法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你经营部的下列物品进行检验。
皇米冠®瓶装液化石油气防爆(过流切断)减压阀
检验结论:经检验,结构项目不符合GB35844-2018标准要求。
因你经营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并非实际经营场所,且你本人已离开休宁县辖区范围不知所踪。经电话(134****5906)联系,你本人明确拒绝提供新的收件地址接收相关文书,故本局依法向你经营部公告送达。请你经营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黄山市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检验检测结果告知书》(休市监综检鉴结〔2025〕11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甘美玲 金参 联系电话:0559-7511516
联系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5号
附件:《检验检测结果告知书》(休市监综检鉴结〔2025〕11号)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