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512-00005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2-03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2-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市监处罚〔2025〕131号 词: 行政处罚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食品安全)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休市监处罚〔2025〕131号)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10:22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休市监处罚〔2025〕131号 休宁县木木经心食品经营部(倪*霞)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及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休宁县木木经心食品经营部 92341022MA****XY6C  倪*霞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及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已履行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