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休宁县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居民短距离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给居民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数量的增加,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递增趋势,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休宁县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保有数量较多,存在违法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易产生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市委书记凌云在《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治理的建议》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我县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室起草,经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审阅稿件后,审定签发。
三、主要内容
1.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从2022年2月17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此后作为日常监管长期坚持。
2.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整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3.整治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3.主要任务分工:
1.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
2.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由县应急、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3.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置存在困难的居民小区,由县资规、住建、应急、消防和乡镇社区等单位实地调研、会商解决,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4.科商经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有关乡镇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
五、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工作方案》不解之处,可咨询县消防救援大队孙达贤 75317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